屏市公勇路拆遷案 不同意戶點頭
延燒超過1年的屏東市公勇路拆遷案,在全數住戶點頭同意後,現正進行後續拆除工程,
熟知內情的地方人士透露,其實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不同意戶聲請的拆除停止執行命令
後,屏東縣政府便能依法動作,但公部門堅持所有住戶點頭才動工,就是希望事件能夠圓
滿。
屏東火車站後站重要連外道路公勇路,配合鐵路高架及都市發展需要,將開闢為12米道路
,全區預計徵收21戶,但起初有14戶同意拆遷、7戶不同意進行抗爭,全案因此延宕1年多
。
其中出面居中協調、讓不同意戶點頭的代天宮前主委林萬同表示,大型公共工程在徵收土
地階段一定會有雜音,但是過程中他感受到公部門的用心,才決定出來擔任說客。
他說,這一群不同意戶中不少是跟他們一樣從台南南鯤鯓搬遷南下,1年來他觀察到縣府
不斷要取得住戶同意,連行政官司打贏後也不強行拆除,就是要等到所有人點頭;看到這
點,他才決定出面,希望鄉親為屏東市長遠發展而讓步,「很開心看到事件圓滿落幕」。
屏縣府祕書長邱黃肇崇表示,當初土地徵收及補償金從原本1.8億元提高至3.2億元,是根
據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從原本公告地價加4成,改成市價徵收,而總工程經費3.47億元
,僅2700多萬元用在拓寬工程,剩餘3.2億元全是發給居民,就是希望住民能得到應有補
償。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810000553-2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