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較高報酬 屏東1成民眾到外縣市工作
〔記者侯承旭/屏東報導〕根據調查,屏東縣有所得收入的民眾,超過一成的工作地點在
外縣市。
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公布2018年家庭收支調查,屏東縣的所得收入者約45.9萬人,其中工
作地點在外縣市的比例達10.75%。
全台灣工作地點在外縣市的比例為9.75%,屏東縣的比例略高於全國平均值,也遠高於鄰
近縣市,高雄市的外縣市工作比例僅3.03%、台南市2.59%、台東縣0.24%。
所得收入者是指年收入達13.2萬元以上者;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則不受收入金額限制。
去年屏東縣家庭的基本所得總額約1839億元,其中17%是由外縣市的工作所創造,亦即
10.75%在外縣市工作的屏東縣民,貢獻了17%的所得,顯示外縣市的工作報酬高於屏東當
地的工作報酬,這也說明超過一成的屏東縣民願意承受舟車勞頓之苦,以換得較高的所得
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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