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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21:14
〔記者李立法、羅欣貞/屏東報導〕國民黨籍屏東縣議員鄭雙銓去年選舉期間被屏東地檢
署查獲涉嫌賄選,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後,屏東地方法院今天判處鄭雙銓有期徒刑4年
,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屏東縣議員鄭雙銓涉賄,一審被判刑4年。(記者李立法攝)
鄭雙銓得知地院判決後說,他是清白的,是被冤枉的,一定會上訴,為自己爭公道。
鄭雙銓涉嫌以每票500元代價向選民賄選被查獲,檢方去年11月間扣得疑似選舉人名冊等
物品,並傳喚相關證人到案,收賄選民訊後繳回賄款1500元,檢察官以鄭雙銓涉嫌違反選
罷法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滅證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院裁定10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除依違反選罷法將鄭雙銓起訴,並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刑事庭審
理後,採信檢方所提事證,認為鄭雙銓違反選罷法第99條第一項交付賄賂罪,處4年徒刑
,褫奪公權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