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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56027
屏東監獄陳姓戒護科長開車上班,卻在監獄門口遇到「假車禍」,並遭楊男等4名惡煞突
襲,陳男衝進監獄求救,仍遭惡煞打斷手腳,雖然警告意味明顯,但屏東檢方查不出幕後
主使者,無法證明是預謀犯罪,下重手傷人的惡煞僅被依共同傷害罪判刑10月,屏東地院
民事庭昨再判楊男等人,應連帶賠償陳姓科長162萬多元。
陳姓科長︰尊重司法判決
已調離屏東監獄的陳姓科長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傷勢經長期復健已有好轉,他會繼續在
崗位上認真工作。
2018年12月27日早上6時許,陳姓科長開車到屏監上班,當車子抵達屏監大門口,突遭1輛
黑色轎車從後方追撞,隨即下來楊姓等4名年輕人,分持棍棒對陳男猛K,陳逃進監獄求救
,凶嫌仍追進監獄,打斷陳男手腳,4人行凶後連同車上1名共犯,待在現場等候警方,辯
稱是「行車糾紛」。
陳男在屏監擔任戒護科長,這起獄官遭伏擊案,「假車禍真教訓」警告意味明顯,但檢方
卻查不出幕後主使者,無法證明是預謀犯罪,只能以刑度3年以下的普通傷害罪偵結起訴
。
屏東地院刑事庭去年10月依共同傷害罪,將施暴的楊、許、邱、鍾等4人,各判10個月徒
刑,另一同車林姓共犯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陳姓科長受到左手掌、拇指、腓骨骨折、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等嚴重傷勢,屏東地院民事庭
昨認為涉案5人應賠償醫療、復健及精神撫慰金等共162萬5887元,可上訴。
據了解,陳姓科長因任事積極,對戒護工作盡責,深受當時屏監典獄長簡文拱倚重,該案
發生後,獄方大概也猜得出是哪名舍房「大哥」,對陳在管理上的不滿而教唆犯案,並提
供相關線索給檢警偵辦,無奈斷點難以突破。全案查不出幕後主使者,也引起獄政人員議
論紛紛,擔心產生模仿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