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留言真是呵呵。假設甲只要跟家人乙吵架(只有大聲沒有傷人),乙故意報案說甲需
要強制就醫,然後甲就被強制就醫了。(黑人問號)
不用經過衛生單位評估,不用合法有無傷害他人自己或之虞,不用查詢之前就醫紀錄,如
果你是甲作何感想。
只要不符合自己報案所想要得到的處理方式就是法律、社會、公務員不公不義。(白人都
問號了)
所以乙報案才是人、公民,才有權利,甲不是人、公民沒有權利連人權都沒有,可憐吶!
PS 而且該篇只是片面之詞、看官也不在現場、也沒有看官跟原po同住一屋過,就開始雲
斷案(外星人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