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該放哪個類別所以放在遊記。
(有違版規請告知,謝謝)
為了林宥嘉,今天跟家人一起去三大日聽歌。我跟家人是在體育場建築這邊,舞台最前方這邊最上面沒有遮蔽的地方,已經可以窺探到後台藝人休息區的位置。
大概林宥嘉唱到第三首左右,我開始感覺到有東西碰到我屁股,斷斷續續的,我以為是後面女生的包包的角落邊邊碰觸到我,現場很擠,我自己也想再往舞台近一些,以為是後面的人也想看所以推擠到我,就ㄧ直有這樣的感覺,
直到周興哲唱完第二首,站我旁邊的路人告訴我,你知道他一直在碰你嗎?我才意識到! 路人一開始以為我跟變態是情侶,所以才沒盡快告訴我。
所以我以爲ㄧ直碰到我屁股的包包其實是變態的&@%^*!,我真的超級崩潰......後來我跟好心的路人走到後面觀察他,他已經停止動作也意識到我們發現他的怪異行為了。
後來他就慢慢散場離開了(沒錯,我當下姑息了變態)
後來我有跟家人到警局,說明案發經過,但未報案或備案(我沒有想戰辛苦的波麗士~~)警察對這種事大概也束手無策吧,只跟他們說希望未來三大日能加強巡邏。
發這篇只是提醒大家在外多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尤其是女生。會去三大日的大多是年輕人,更多的是未成年學生,真的要多多小心,不要像我這麼呆,以為是別人的包包。
最後,我記得的那個變態特徵:身高應該140-160以下,我164,他戴一頂鴨舌帽,短褲polo衫,中等身材不胖。最後的最後,請大家告訴大家的親朋好友女兒去三大日要多注意!!!(啊 我個人是不會再去了,真的好噁...)
可以的話幫我推爆好了,讓更多人看到,不要再有下個受害者了。(我明天也會私訊粉專,請他們告知大家之後要多注意)
*(更新補充)路人情侶把我拉到後面告訴我時,變態還在原處,但他已有警覺沒有再騷擾他人,當下確實想過報警,但我抬頭往上看體育館似乎沒有監視器可以替我自己舉證,除了路人情侶中的一人是唯一男性之外,環顧我身旁都是比我還年輕的學生,加上離現場機動派出所還有好大段距離,我實在沒有信心可以把犯人壓到警察面前。過了2-3分鐘後他開始往散場方向移動,我們跟了他一段距離,確認他離場沒有再騷擾其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