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去年每人可支配所得28.4萬元 減少9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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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侯承旭/屏東報導〕屏東縣去年每人可支配所得約28.4萬元,與前年相比減少逾
9000元,在全台居倒數第三。
屏東縣政府主計處指出,去年屏東縣家庭平均每戶的可支配所得約81.6萬元,比前年減少
了1.79萬元,在台灣20個縣市中居第15名。
若換算成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則屏東縣為28.4萬元,比前年減少了9317元,降幅3.17%
,在全台20個縣市中居倒數第3名,僅高於嘉義縣的27.1萬元及南投縣的27.0萬元。
屏東縣周邊的高雄市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33.1萬元,台東縣則為29.7萬元。
去年全台灣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為35.0萬元,屏東縣僅達81%,若對比最高的台北市45.8
萬元,屏東縣僅達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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