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 27日前記得領屏東市振興消費券

作者: lina31210 (雞腿)   2022-01-23 15:19:02
★領取資格:造冊基準日110 年11 月16 日設籍本市之市民,以及造冊基準日前出生並於
法定期限完成申報戶口之新生兒。
★領取期間地點:未於前三梯次領取者,請於111年01月23日至27日17:30前至屏東市公
所領取。逾期未領,視同放棄,本所不再擇期補發。
★領取金額:屏東市振興消費券新臺幣500 元 (每張面額100 元,共計5 張)。
★領取方式:儘量以「戶」為單位領取。
(一)每戶請委託同戶之一人為代表領取,代領人須年滿20 歲。
(二)同址分戶視為不同戶,可各別派一人代領;亦得共同推派一人代領。
其他詳細辦法及文件都從屏東市公所連結可找到
https://www.ptcg.gov.tw/cp.aspx?n=75334FC31C535B0B
作者: yybear (Withjoy我愛妳)   2022-01-23 21:58:00
今天老婆有去領,動線安排的很好,謝謝用心
作者: LOUISGRAY (鳳灰灰)   2022-01-23 22:13:00
對,速度算快
作者: ty310023 (E神大大)   2022-01-24 17:28:00
請問前三梯沒拿到領取通知單的,27號前找誰領取?
作者: dany9177 (瑞典國王“The Fat”Dany)   2022-01-25 09:27:00
比較麻煩的是好像幾乎只有全聯家樂福一類的可用?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2-01-25 10:49:00
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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