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8日 週五 下午5:50·2 分鐘 (閱讀時間)
屏東縣枋寮鄉長陳亞麟涉及鄉公所工程弊案,3月11日被屏東地方法院諭知150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提出抗告,今天重開羈押庭,陳亞麟及黃姓助理被法院裁准羈押禁見。陳亞麟
及黃姓助理3月11日被屏東地檢署以共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等
罪嫌重大,聲請羈押;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陳亞麟以新台幣150萬元交保,黃姓助理無
保請回。
屏檢主任檢察官陳怡利今天向記者表示,陳亞麟及黃姓助理2人共同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
例的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嫌,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的以詐術使投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等
罪嫌重大。
陳怡利表示,2人所犯為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屏東地檢署3月16日提抗告後,經高雄高分院撤銷發回,今天下午2時重開羈押庭,已經
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36歲的陳亞麟為無黨籍,2018年以清新、高學歷的新人形象當選枋寮鄉長,成為全國最年
輕的鄉長。
陳亞麟3月11日在獲交保後,隔天曾在臉書(Facebook)發文「改革的道路總是會充滿重
重阻力,如同逆風而行」,當天並曾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他坦蕩蕩,也備感無奈;昨
天在臉書發文「請賜我寬諒他人加諸於我身上所受的苦的力量,請賜我在我未來的路上更
懂得照顧受難的的人!」
新聞來源:https://reurl.cc/rQN3gy
心得:之前在地檢署接電話的時候,常接到縣政府的電話,問說XX鄉長有羈押嗎?
我就回說:要派代理鄉長阿,電話那頭就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