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修正
經申訴說明
認同本案非引戰 而是針對對象之言語攻擊
而當事人並無提告 因此不罰 取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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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rusama: 我也不懂當初為什麼放個DLC角色影片,任X就可以高潮? 05/11 12:31
→ sarusama: 高潮到開始出現幻覺會有新獨佔遊戲出現 05/11 12:34
→ sarusama: 棒唷~請問你的天上天下唯我獨酸許可證哪買的? 05/11 17:08
→ sarusama: 而且我不是在酸任X堂。是在酸像你這種假中立偽正義任X. 05/11 17:09
根據板規
b.引戰、挑釁
意圖煽動國家種族、興趣喜好等等不同群體用戶互相攻擊。
違規者,處以水桶 1 個月至 6 個月。
給予 sarusama 一個月水桶
作者:
vsepr55 (vsepr55)
2019-05-11 23:43:00噗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9-05-12 00:44:00XD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9-05-12 02:14:00看魚仔在那游來游去,游來游去,我對你想來想去,想到半暝
作者: willie0171 (willie) 2019-05-12 06:19:00
哈哈愛嗆人~
作者: Jay0924 2019-05-12 07:30:00
太衝動了,學學上面的暗箭來都沒事
作者:
lakefox (吸貓成癮)
2019-05-12 08:34:00歿
作者:
vans24 (Vans)
2019-05-12 09:01:00最愛看水桶文了
有問題的484最後一句啊,不然都用任X了,X是什麼他也沒明說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9-05-12 13:23:00任神,你的主
sarusama來信申訴說他並非針對群體,而是針對kuninaka板我 笑翻了好 我不申訴XDDDDDDDD打錯 我不檢舉他XDD
作者:
realion (超乎想像)
2019-05-12 18:00:00太菜了
作者: sarusama (小猴猴) 2019-05-12 18:51:00
版主英明!賜我龍胤,回生復活~ \(◎o◎)/
依規定處理總比自由心證沒法可依好 對規定有問題走體制內申訴或選版主改版規吧
作者:
rei196 (棉花糖)
2019-05-13 07:38:00那看來如果k板友檢舉他依然還是要進桶XD
作者:
OROCHI97 (OROCHI97)
2019-05-13 14:10:00k版友人真好
其實我對判決改判滿有疑義的因為舉證推文的第一行,是sarusama先起頭的,而且該行推文看起來也不是指特定對象,更像是針對群體
作者: sarusama (小猴猴) 2019-05-13 15:58:00
樓上,麻煩你去看05/11 12:24 05/11 12:59 的推文
看了,想法完全沒變K版友講外國人固然酸,畢竟是根據原PO文連結評論,算有所本,但你的推文不只讓人沒辦法馬上聯想到K版友,連指涉的身分(任X)也顯得莫名其妙,到底哪來的依據指涉K版友是任X以對其人身攻擊?K版友在任天堂系列看板根本生面孔,反而在PS看板有為不不少的發文討論,這種沒有依據地把他當成任X來人身攻擊,除了意有所指,為黑而黑的挑撥族群矛盾之外,坦白說我看不出其他合理的解釋
作者: sarusama (小猴猴) 2019-05-13 19:22:00
看你那麼氣pupu我只好偷偷告訴你.....因為我對K的了解比你深~ok? (*′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