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案子反應了最大的事情是遊戲界好的標的真的不多,稍微有點價值的案子又都偏貴
。
以及遊戲公司大者恆大的趨勢。
以前大家在競標案子的時候對手可能是單純遊戲公司像EA,現在對手常常跑出MS. Google
和amazon和騰訊。
我個人是覺得這案子評估時應該放了很多獨佔遊戲帶來xbox銷量提高以及相對應增加訂閱
數的數字。(先不論正確與否)不然單以IP來看,75億鎂在幾年內回收的可能性幾乎為0
。
這案子其實有點像樂遊出售的案子,Digital Extreme以外配合一堆沒什麼價值的工作室
,之後工作室整併和部分人員精簡應該也含在計畫內。warframe是很賣,但沒有賣到五年
內可以賺回15億鎂而且你要保證他下款遊戲一樣賣。我想跟上古卷軸以及fall out也是一
樣的道理。
但你說微軟做這決策正確與否,或者可以換個角度看是,還剩什麼可以賣或還有誰願意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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