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覺得可以改成 野生怪有血條
派出自己一隻怪
打到殘血或中毒
然後在收服
單純都寶貝球 感覺普普的
不知道各位覺得這想法怎麼樣
作者:
jarse7 (不就是個愛你的人)
2016-08-09 08:16:00標題分類@@
作者:
RDSON (Rds(on))
2016-08-09 08:16:00不要玩go
作者:
dase1352 (DragonP)
2016-08-09 08:17:00我是蠻想的 但這會讓大部分休閒玩家不想玩
依照現在進化和升級要農的程度,我覺得這樣會搞死人XD
作者: yuchao212 (YuChao212) 2016-08-09 08:47:00
這樣很多人會先被警察補走
作者:
wwa928 (無藥可救的馬尾控)
2016-08-09 09:13:00我覺得你的「在」要改成「再」
作者:
Szss (Not yet)
2016-08-09 09:14:00進化要對決 失敗吃金幣復活才能繼續打到升級這樣應該狠撈錢
作者:
ryrp (RyRp)
2016-08-09 09:17:00這樣大幅增加抓怪的時間 在街上會有點危險
作者: scatology (scatology) 2016-08-09 09:29:00
分類阿zzz
作者:
lin214 (打錯了)
2016-08-09 09:32:00我4覺得一直叫人家分類好無聊,反正都知道在講什麼遊戲r
作者: scatology (scatology) 2016-08-09 09:40:00
所以板規很無聊?
作者:
leamaSTC (LeamaS)
2016-08-09 10:13:00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