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2017.03.26 板務討論暨檢舉與推薦區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7-01 22:33:05
【PokemonGO 板規】
 本看板為PTT的PokemonGO板,
 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遵循中華民國法律及站規規範,
 看板使用者不得因未知相關板規而免卻責任。
01.

目錄
 一、板旨總則..................03
 二、使用規範
   2-1.文章類別..............04
   2-2.文章回覆..............06
   2-3.文章規範..............07
   2-4.文字規範..............09
   2-5.雷達討論相關規範......11
 三、其他事項..................13
 板規修改歷程..................14
02.

一、板旨總則
 本看板為《Pokémon GO》手機遊戲之專用討論板。
 本遊戲由Nintendo授權,Niantic進行營運及開發,
 於2016年8月6日正式開放臺灣地區。
 有關遊戲內容、公司情報、相關新聞、二次創作……等等,
 皆可於本看板發表文章。
 任何無關本板板旨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除,並視情節予以水桶若干日或退文處分。
 
 
 文章內若有違規疑慮,板主將會於文章前做S標記僅示此文已被關注。
03.

二、使用規範
2-1 文章類別
 本看板之預設類別為以下八類,可使用自訂非預設類別之文章分類,
 但不可不將文章分類或使用錯誤分類,違者板主將代為分類或不處分刪文。
 
 [閒聊] 與板旨相關之話題皆可用此類別。
 [發問] 與遊戲相關之疑問皆可用此類別。
 [討論] 與遊戲相關之討論皆可用此類別。
 [心得] 與遊戲相關之心得感想皆可用此類別。
 [情報] 與板旨相關之新消息需用此類別發文,並需於文內附上情報來源網址或圖片,
     未附來源之情報文板主得以不實情報論刪除並水桶3日,
     非屬情報文而誤用此分類之情形亦同上處分。
04.

 [揪團] 徵求其他板友一同進行遊戲需用此類別,創立私人群組亦同。
     14日內限1篇,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健檢] 遊戲內之PM詢問去留需用此類別。
     14日內限1篇,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巢穴] 遊戲內之野生PM大量發現地點可用此類別。
     同地區之不同種類PM應盡量於同篇文章發表。
05.

2-2 文章回覆
 使用回文功能之文章需與該討論串原文相關,而不受文章標題限制。
 討論串之回文若過度偏離板旨,板主得不處分鎖文或刪文,
 並可視情況公告禁止該討論串回文。
 
06.

2-3 文章規範
 所有文章內容至少須滿20繁體中文字,且不得為一行文(電腦觀看),
 不含網址連結、簽名檔、轉錄文章及新聞之原內文。
 2-3-1.發錢:發錢文每篇最少需有1000p,
       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2-3-2.新聞:新聞轉貼每人每日限一篇,需附上自己討論內容至少30字,
       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2-3-3.洗板:板主(群)認定內容過度空泛之文章,或同性質文章或推文大量重複貼出,
       以及違反以下任一無意義文章條款(※)者,
       得刪文並水桶14日或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日記文:個人偶發事件之少量文字紀錄。
        感覺文:無一定數量統計之毫無根據的言論內容。
        幻想文:無討論基礎之下對遊戲內容任意預期或揣測新增事項。
07.

 2-3-4.問卷:私人問卷發表需先知會板主,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
       違者刪文並水桶30日。
 2-3-5.app :發表自製app需先知會板主,
       並說明是否付費下載或應用內購及含廣告與否,
       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違者刪文並水桶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2-3-6.公投:欲使用「活動連署」與「記名公投」功能發表文章者需先知會板主,
       板主同意後可逕行發文,違者刪文並水桶14日。
 2-3-7.OP文:置底已有相關集中討論串,
       或同情報已有他人先行貼出,後貼者未有更詳細的補述時,
       得不處分刪文。
       ※另遊戲內冷知識類型等疑問,30日內若無相關文章則不以此規定刪文。
       
       
       
08.

2-4 文字規範
 2-4-1.禁止發表任何18禁之圖片、文字、影片等,
    違者水桶30日。
 2-4-2.禁止對人、團體以任意形式之人身攻擊、謾罵,蓄意引戰等,
    經當事人檢舉,板主判定違規者水桶30日。
 2-4-3.禁止使用/教唆他人/推廣外掛、模擬器、私服等非常規方式(※)進行遊戲,
    違者水桶30日,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包含偽裝定位、修改數據、異地代登等,非更動遊戲內容之輔助app不在此限。
     需登入遊戲帳號之網頁及輔助app不禁止,但不鼓勵使用。
 2-4-4.嚴禁公開現金交易。
    違者水桶30日或永久水桶並退文。
 2-4-5.禁止未經同意任意增減、修改他人推文,
    經當事人檢舉,板主查證屬實後違者水桶14日。
09.

 2-4-6.有蓄意誤導他人之言論嫌疑者,
    經檢舉,板主判定違規者水桶14日。
 2-4-7.禁止發表廣告連結、紅利連結、營利連結等可取得私人利益之連結,
    公開募款帳號情形亦同,
    違者水桶30日或永久水桶,且視情節予以退文處分。
 2-4-8.經板主判定有蓄意鬧板行為者,
    得永久水桶且依發文有無予以退文處分。
10.

2-5.雷達討論相關規範
 本板原則上不禁雷達討論,
 但只要是遊戲本體以外的其它輔助應用,皆不鼓勵亦不推廣。
 考量到雷達類輔助應用的特殊性,在官方發表相關聲明之前,
 特以以下事項規範本板雷達討論:
 2-5-1.禁止討論「如何製作雷達」。
 2-5-2.禁止討論「雷達是否為外掛」/「使用雷達之對錯」等類似議題。
 2-5-3.禁止帶有比較性質的討論「有/無雷達帶來之遊戲影響」。
 2-5-4.禁止發表「以雷達為主體」的app情報與文章。發表自製雷達不在此限。
 2-5-5.禁止討論「需登入遊戲帳號」之雷達。
 違反以上情況皆刪文水桶14日。
11.

 而以下情形為避免疑慮,另外說明以下為允許範圍:
 
 1.分享「由雷達獲得之情報」相關圖文
 2.分享「自製雷達軟體」(需符合2-3-5)
 3.討論「聯播情報軟體」
12.

三、其他事項
 3-1.複數違規時使用罰則最高的懲處,但累犯者罰則加倍。
 3-2.檢舉時間超過事發時間7日得不受理。
 3-3.受處分者若對板主判決不服,可先請板主寄還被刪除之文章至小組申訴。
 3-4.不同帳號經站方查證為同一使用者,適用板規之所有限制事項。
 3-5.其他板規未提及之事項得依站規處理。
13.
--
板規修改歷程
2016/09/02 #1NoJMCwl 初版板規
2016/09/26 #1OAfdOA0 現版板規
2016/09/27 [修改]2-4-3 2-1 [新增]2-3-6 3-2 2-3-7
2016/10/12 [追加]板旨說明 2-3無意義文條款 [修改]2-1
      [新增]2-5雷達條款 2-4-7
2016/10/18 [追加]2-3內文基本規定
2016/11/03 [追加]2-1情報文敘述
2016/11/12 [追加]2-5-4廢除 暫以隱藏不顯示
2016/12/05 [修改]2-3-3敘述 [追加]2-4-3可依情況退文 [新增]2-4-8鬧板永桶
2017/01/19 [追加]2-3-7追加但書
2017/03/26 [修改]2-4-4 2-4-7罰則內容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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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不溯及既往。
如有任何板務相關討論、檢舉或推薦文章皆可於此處提出。
本篇亦會視留言情況不定期清理推文。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7-01 22:34:00
因新板主上任故先重發一篇,有未處理到檢舉可以再次推文,之後板主討論後,若有更改板規再另外公告。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7-01 22:39:00
要不要考慮來個暑假特別條款嚴格一點?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7-01 22:41:00
我們會考量板上狀況再決定,感謝詢問!
作者: PokeMo (PM)   2017-07-01 22:53:00
辛苦了~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7-07-01 23:37:00
有些黑色字? 是無視 還是?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7-02 00:25:00
已處理,之後會重調整板規。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07-02 00:37:00
推~辛苦了
作者: louic (...)   2017-07-04 06:37:00
現在人氣不如以往,發文的人也不多了,是否開放日記文?
作者: Nern (嫩翻天)   2017-07-04 11:12:00
5/20~6/4 - 74篇文 , 6/20~7/4 - 394篇文5/27 - 熱門84 , 6 /27 - 熱門 14 , 7/4 - 熱門36連板務區都有感覺文? 論壇po日記文不如回fb玩 ptt不適合你我算的不含自D或是被板主清的哦 Zz 難看的文章一卡車咧
作者: ChrisArcher (Chris Archer)   2017-07-04 20:37:00
道館戰推出之後怎麼會有發文不如以往多的錯覺...以前常常在挑戰今天沒有新文章,現在半天可能就贏之前整週的文章數量了
作者: keith291 (keith)   2017-07-05 02:12:00
這就是靠感覺判斷的弊病實例 戒之慎之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7-05 03:02:00
給louic:想看好文的板友還不少耶,如果有人的日記文可以寫到文情並茂、感人肺腑或發人深省,讓板友覺得非收精華區不可,那我會斟酌留著...
作者: louic (...)   2017-07-05 10:10:00
ptt 適不適合我,不是某人能決定,我在bbs 也超過20年了我只是希望板上風氣能熱絡,每天進來就那麼幾篇您會說發文是浪費網路資源,誠然也是如此,我只是就現實考量,在大沙漠時間,只有200人在線上時。或是發發技術文只能說,喜歡如此的版風,那也是可以啦...暑假期間,目前 263人在板上,看著已看過的文章來複習..也是蠻好,蠻好..
作者: ChrisArcher (Chris Archer)   2017-07-05 10:49:00
複習有用的文章,總比每天一堆文章但都在問之前有人問過的問題,還來的好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7-05 11:05:00
複習優文也比看到點點進來發現都是浪費生命的廢文好就是暑假更需要嚴格控管 不然板上就只剩廢文
作者: Nern (嫩翻天)   2017-07-05 11:29:00
這種內容貧乏的丟球遊戲的日記文千篇一律毫無變化性,我光看標題就能知道內文講啥小了,這跟"每天進來就看一樣的文章"是有啥差別我請問一下?我抓到黃金魚?我丟黃梨抓頭目?要用廢文來救一個板就像國家缺鋼用就叫百姓把鍋子鏟子拿出來大家一起煉一樣悲哀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7-05 11:38:00
捐鍋鏟還至少有機會弄出鋼 廢文救版只會讓優文更少
作者: milesyuan (邁爾斯)   2017-07-06 08:02:00
有必要嚴格控管文章!假如只是要抒發心情還有置底閒聊區甚至問一些簡單常見的問題,閒聊區也會有人解答的!!
作者: ianshadow (雁影)   2017-07-08 20:59:00
我覺得日記文那條版規可以留著,但判決標準希望能再寬鬆一點,很多被桶的我都覺得沒那麼嚴重(即使刪文前我也是在底下噓文)。個人也覺得目前版風很不友善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7-10 00:21:00
回樓上,我所決定刪文水桶的文,有參考前任版主的判決可以請你去回顧以往的水桶公告,翻過那些違規文章後再思考一下,目前我的裁決標準是否嚴格...若依我真正個人心證標準,沒有參考以往水桶公告因為我的參選政見本就有會較積極管理版上文章這一條我選上後,也只是在實踐我的政見而已最後,請ianshadow思考一下這個版的性質不是像臉書或更早的網誌、個人新聞台那樣是"私人發表及社交空間"而是屬於公共性更強的公眾討論及研究版,這也是批踢踢設站最原始的初衷,所以使用者在這樣的公眾領域發言本就要有心理準備自己的發言內容會被更理性的檢視以及要為自己的發言要有責任感,不是光閒扯淡,就要求大於一站、小到一版的管理者對閒聊的發言,希望寬大處理有段話沒打完整...完整如下若依我真正個人心證標準,沒參考以往水桶公告的審核標準版上的文會被刪掉更多的...
作者: abysszzz (愛睏~~~)   2017-07-10 00:56:00
我建議板上最多只留6篇日記文,第7篇出現板主就把第1篇刪掉。過了12點板主就把6篇都刪掉並發給他們50P以資鼓勵
作者: ianshadow (雁影)   2017-07-13 13:30:00
扯到在公共領域發言要負責?今天大家是在版上人身攻擊還是怎麼了嗎?發表自己的遊戲心得是要負什麼責任?這個版就是遊戲的討論版,來這裡發文分享心得結果因為內容對其他玩家沒幫助就刪文+水桶?你說這個版的定位就是討論研究用的,那OK,麻煩公告跟大家說清楚只要不是研究的文章這個版一律不歡迎,也請解釋清楚閒聊這個分類到底是幹嘛用的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7-13 14:45:00
#1PPk_2Pq q111175指稱不特定多數板友為"凶宅"
作者: aclytie (滾帶落)   2017-07-14 12:56:00
我開始覺得版主其實並沒有在理會檢舉了@@" 已超過36小時
作者: cismjmgoshr (--???--)   2017-07-15 11:01:00
#1PQOJXuL 洗板文
作者: Feishawn (亞魚兒)   2017-07-15 23:52:00
板主你好,這是營利連結,透過點閱率賺錢有看過了該位Po文者的文章皆和那網站有關以情報文來看,板規內有寫情報文為"新消息"但這篇明顯非新消息以新聞來看的話,他並沒有附上心得大致上就這樣,剩下交給板主判斷。#1PQYwcg-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7-17 14:00:00
#1PR2z-YF等文 rasol多次推廣超額領錢 違反2-4-3
作者: dreaman (GIGA)   2017-07-19 14:32:00
#1PRb4pqS 想請板主判斷gy王是否算2-4-2蓄意引戰 及2-4-8鬧版,符合永桶資格@@?查了一下判例,鬧版永桶罰則還是因gy王而新設的,只是joy手下留情網開一面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7-19 23:54:00
gy王的部分,我明天會處理
作者: gyCMWanggy (理性‧優質‧王建民)   2017-07-20 02:46:00
請問我哪裡鬧板引戰 我貼出我收到的票然後被噓 是誰在引戰鬧版永桶罰則可不是因我而設的喔 我有前版主的信件 這我也問過他前版主可沒網開一面 因為我本來就不是飛人 是大家覺得我是飛人 我不是飛人板主要桶什麼#1PRb4pqS 噓 Harrypei: 畜生滾 這是人身攻擊還有板規沒禁止曬圖 曬圖有錯?
作者: cismjmgoshr (--???--)   2017-07-24 11:18:00
[檢舉] #1PTMJ4ET (PokemonGO) 2-3-3 洗板文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7-07-25 00:30:00
[檢舉] Shinobu598 #1PTXy2iG #1PTXtRX- 2-3-3 2-4-8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7-25 16:57:00
作者: Mike9   2017-07-28 07:09:00
限制太多只是讓來這裡的人越來越少
作者: celibate1925 (TED)   2017-07-28 11:20:00
不好意思想請問版主這兩篇類似文章是否有空泛的嫌疑 #1PT8CtHX (PokemonGO)#1PUfPzHs (PokemonGO)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7-29 04:44:00
#1PT8CtHX (PokemonGO) 那篇是在我公告發文須之前貼的那篇是7/23發文,7/25才公告發文須知,將捕獲率列為op會被水桶的類型之一。因此,我只刪除7/25後,違反該發文須知公告類型的文章#1PUfPzHs (PokemonGO)已用2-3-3處理#1PUlxeW8 (PokemonGO)已2-3-7 不處分刪文給Mike9,會讓此版人氣變化的根源始終只有N社自身怎麼對待這個遊戲的玩家以及N社有否意願好好永續經營這個遊戲而不是區區版主管版就能影響到
作者: Quentin5566 (睏丁轟)   2017-07-31 00:14:00
板主你好 我發了一篇手機選擇整理 是否能夠置底?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7-31 01:29:00
因為置底功能僅限五篇,我會想看看怎麼把你的手機推薦文整併在其他資訊彙整文裡放在置底
作者: Quentin5566 (睏丁轟)   2017-07-31 01:32:00
感謝回應
作者: celibate1925 (TED)   2017-07-31 17:30:00
#1PU524mA(PokemonGO) #1PVjeAJf (PokemonGO) 不好意思想請問版主這兩篇實況文有無違反版規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01 01:50:00
目前板規未禁實況文,但仍要符合字數的最低要求,但版主會視實況主有沒有誠意好好做實況,還是只是用來衝人氣來決定是否違反板規2-4-7
作者: celibate1925 (TED)   2017-08-01 06:10:00
謝謝版主 辛苦了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01 21:17:00
樓上的文章代碼,我搜尋不到文章耶??檢舉#1PVvuSM4 (PokemonGO)推文 i8067: 屎蓋伊狗2-4-2 人身攻擊 將請另一位版主處理此檢舉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7-08-01 21:51:00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02 00:15:00
#1PW9V6y- (PokemonGO) 2-4-5 修推文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02 01:22:00
該篇未更改推文內容,僅部分色碼失效,可請原PO修正即可
作者: celibate1925 (TED)   2017-08-02 01:25:00
回版主 我用代碼搜尋可以搜尋得到耶 文章標題是"[情報] 火焰鳥來惹"就是fattyfatty大的那張圖 再麻煩版主處理了 謝謝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02 12:38:00
要不要補明確一點,有發錢就可以免罰版規第幾條之類的啊?分享文和九蛋之類的,只要發錢就沒事,沒發錢就xx加水桶,差真多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8-02 13:49:00
就發錢文板規啊 很奇怪的條例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02 20:23:00
2-3-1只說發錢至少1000p(還真奇怪,發錢還要規定發多少,怎麼來的)另外,一些本來會被噓爆的文章,發錢就一堆推,這些版友個人行為,可以不理會。但是沒發錢的卻被刪除,這是?還有可以連推,當然可同人連噓,不過有的發空白噓文,既然都要管,推文要不要也順便,針對"無意義"噓文作規範。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2017-08-03 11:59:00
現在我都盡量避免公開說話免得又被當地下板主還是下指導棋怎樣的,不過部分板規當時的確是我制訂的,針對發錢至少1000p一事其實曾經有說過理由(暫時找不到哪篇):鑒於他板會藉由「發少量p幣賺取推文造成真正需要被重視的文章被掩埋」,所以才針對「有發p幣的文章」做出至少發出文稿上限(即1000p)之金額。注意,該板規的立意是「對該種文章做限制」,而非違規文章可用發錢做免死金牌。當然了,我個人在卸任前也發文提過當時板規只是基於避免有心人士滋事而只做簡略性的說明,並非長久之計,若有需要請現任板主務必將原板規做大修正。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03 14:23:00
感謝joy前板主說明。其實指定發錢下限就是避免用發錢來做無意義的洗文等行為,1000P就是文章能獲得的P幣上限,所以以此作規定相信能減少不少為了發文賺P幣的行為。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03 22:00:00
檢舉w3aki 2-3-3 洗板兩篇自刪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04 03:56:00
前板主立意非常明確,雖然沒有制定完整,看s版主根本整個曲解此意,加上板上文章和水桶現況,您說避免用發p幣來掩蓋洗文?但是看起來不是這樣...有發錢有推,就免水桶和刪文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04 10:00:00
我想joy板主已經提到,避免文章以少量P幣來賺取推文,來讓真正被需要被重視的文章被掩埋。所以才對其做基本的發錢底線,只是「降低」部分發少量P幣就取得推文,或是刻意發文洗P幣(最多1000P),但是發的卻比文章少的。這只是舉幾個發錢會遇到的情況,但不代表說能夠以此規避違規行為,並非發P幣就能當作免死金牌,無視其他板規。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04 10:06:00
Gyw那篇與其說是換ip玩遊戲 不如說是換ip 上ptt吧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04 11:58:00
你還是不懂前板主立意,你要不要去看一下最近多人水桶那篇文的推文#1PWKr7N6 看看這篇#1PWlwS4P 再看看這篇#1PWqPRfE 還有這篇簡單比較這兩篇和水桶文,你確定結果是你說的那樣?這叫發錢不是免洗金牌?這跟收賄警察跟違法的人說,沒事的,然後執行面就是有繳(發)錢就不處罰一樣意思。
作者: aswin12000 (((o)))   2017-08-04 17:21:00
#1PX3JZ8C 2-5-5登帳號查IV不知道算不算此類
作者: velkoz (威寇茲)   2017-08-04 19:10:00
作者: k732 (明日天晴)   2017-08-04 22:48:00
有發錢就不用被桶呢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7-08-05 01:26:00
弄個[發錢]分類呢?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8-05 01:39:00
#1PVvuSM4 公告中已宣告水桶i8067 但當事人今日仍可推文檢舉板主執法瀆職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05 01:52:00
skyeagle: 檢舉#1PVvuSM4 (PokemonGO)推文 i8067: 屎蓋伊狗skyeagle: 2-4-2 人身攻擊 將請另一位版主處理此檢舉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8-06 12:26:00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07 00:18:00
--#1PX3JZ8C 目前僅規範需登入之雷達--#1PVvuSM4 確認該公告僅有提醒 並無宣告水桶另外關於發錢處理部分我再另外編輯說明,謝謝。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8-07 00:24:00
公告落落長板主可能漏看了 我標一下重點https://i.imgur.com/5mIagbV.jpg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07 00:26:00
您好:還有上篇公告水桶疑問,還有gy王事件疑問尚未處理。
作者: cmbyts   2017-08-07 12:13:00
請問版主置底閒聊區是否有在版規規範範圍內,想檢舉版友forker561在閒聊區對我做人身攻擊說我是飛人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07 15:10:00
本板所有文章及推文都在板規適用範圍,有任何違規之事,可逕行提出檢舉。
作者: fattyfatty (小胖子)   2017-08-08 01:51:00
跟s5048218 版大懶人包http://i.imgur.com/BFZ1gzW.jpg當下多人反應 sky版主不應該自審自判所以他才來這裡 向你提出檢舉呃 照版規 如果當事人沒有收回檢舉 版主應該要審判且因為另一版主為檢舉當事人你可能要自己決定判決結果....或是交給小組長(ㄨ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08 09:51:00
是我眼殘了...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8-08 10:28:00
其實PTT有PttEarnMoney這個發錢板.....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08 10:30:00
就算有 PttEarnMoney 不表示發錢一定要到那邊發啊@@其他看板也是常有發錢的文章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8-08 10:37:00
為了避免發錢中斷降低執行板規就有點本末倒置了也許是需要點配套措施目前PTT的文章數沒辦法作為發文門檻 洗文章真的意義不明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08 10:39:00
我只是說因為執行板規會中斷發錢比較難去做沒有說因此降低執行板規...現在有文章數限制的:板主、小組長...之類的吧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8-08 10:54:00
想當小組長的話 板主實績更重要就是.....
作者: vata (va)   2017-08-08 12:03:00
可是比較有爭議的是發錢文和內容空泛應該怎麼取捨同樣一篇文章,只因為有沒有對版友提供利益來取捨,長久以來是不是會被質疑用p幣來換水桶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09 03:56:00
http://i.imgur.com/vw3Ss0R.jpg 講那麼多,可否請你們看看這幾篇,現況是你說的這樣?別當大家眼盲...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09 12:57:00
修改公告之事請 skyeagle 板主自行說明。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09 15:19:00
你們感情不好嗎.....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0 01:07:00
回覆iemilk,因今天我照顧長輩的地方網路收訊很差,只能深夜回到家時,特上來回覆。請你語氣不要這麼急嗆關於修改公告一事,我之前已經有在同篇判決文#1PWqPRfE (PokemonGO)裡補上了[更改說明]中有提到「關於之前寫Dcard發文那句...我是新手版主,很抱歉,一開始不了解這樣寫不妥當。是另一版主 s5048218 早上有提醒我,以Dcard發文洗文的理由不妥當,我才修掉。因之後我有事匆匆出門,一直到現在才回家開電腦處理」此因匆忙修文後沒有附註的疏忽,我之後的水桶公告都有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0 01:12:00
--------------等等,我沒有要你急著回覆----------------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0 01:13:00
改進。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0 01:13:00
你請假有公告,大家都知道,不要害我,說我在逼你...plz.."網路收訊差"、"特"上來回覆....我真的沒有逼你我在詢問版主群的"分工",你從8/9開始請假大家都知道為什麼s5048218"指名"要你回覆?難不成無法分工處理嗎?版主無給職,本來就是私事和版務分開,從來沒要求版主放下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0 01:18:00
另外,本板板規一開頭提到「文章、推文及板務處理原則均遵循中華民國法律及站規規範,」從單純的此一命題「換IP上批踢踢」,站規並沒有規範其違規,自然不會有違反板規的疑問。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0 01:18:00
私事,去處理版務。我要的只是版務正常,版主群分工協調..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0 01:19:00
而我對GY王的判決中,由於他稱自己在芝加哥活動場合進行挑戰但是IP在台灣,有欺騙板友鬧板嫌疑,確實我對於網路IP與寶可夢遊戲所仰賴的GPS定位系統之間的關係有誤解,加上GY王有寄站內信來出示了簡訊證明,所以我改判。那對於目前兩位版主的分工,在對各自發文的判決文上,主要會是由該撰文的板主出來說明。檢舉與版務回應上,我們會有分案以及區分議題的回應。如,發錢文規定的由來是s5048218版主最熟悉,所以由他來做統一回覆,我就沒有多加解釋。iemilk大對於版務有諸多想法,那目前進行的版主補選,歡迎您也登記參選,更有助您對看板未來理想走向的實踐那因我之後數天未必可以方便上網,在今晚我就將iemilk之前提到關於我負責部份的疑問盡量先簡潔回答。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0 01:49:00
抱歉,我回我的,版主有空再看即可,這是你的假,沒人可以侵佔你休假的權利...版務分工,但是其中一人私事要處理,另一位必須代理起該名請假版主的版務,應該不至於放著,等你回來自己收拾吧?怎麼會一句請你自行回答就帶過?回答個等sky版主請假回來就會回覆,還比那句好...GY王我沒follow到,回去看判決文就像其他版友的疑問一樣無確切證據,甚至拿版友提供的證據,卻不加以求證。才會讓您的判決出現問題。其他版友反應的真的建議您可以靜下心看看,會對您管版邏輯與分析更明確...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0 02:02:00
從iemilk大08/09 03:56~04:05的推文語氣還真看不出來你不急著要回覆。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0 02:03:00
發錢文另一位版主有補充另外的想法,等他制定完規範,正式上版規。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0 02:04:00
您分析事理以及邏輯能力滿強的,歡迎您報名版主補選呢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0 02:05:00
欸...這招上次用過了...記得有位女生說您們幾小時沒受理檢舉...你們回應的語氣和內容,結果那位下場頗慘烈不要害我了...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0 02:08:00
那位女性板友有她自己的情況,總之站務部分已做出處分#1PTm5aqV (ID_Multi)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0 02:14:00
我在表達反應版主只要處理版務一事,相關內容和公告,用字請慎重,不宜開玩笑,甚至利用上面等狀況,造成版眾之衝突只要不是版務,發/推文還是跟寶友/版友一樣,拉低賽都無妨至於您提點的08/09 03:56~04:05的推文...那是發錢文耶....你不是說發錢文另一位板主管的,而且他解釋的狀況跟版上實際情況就真的兩碼子事...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0 02:23:00
那段時間推文您有提到擅自修改公告一直到扯到爆,這不就是在關心我處理的部份?不然您在講哪位?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0 02:24:00
大絕招不要這麼早放啦,如果反應就要參選,我想不少人都可參選了,感謝您厚愛啦,不過您倒是可以期待目前的參選人你要打我趕你請假期間還要出面回應...這..隨便你吧版務分工,代理人制度 ←我重點在這,從來沒有"指定誰"要出來回應...指名的是你們版主群.....我根本不曉得,版主請假還會被另一版主出現指派回應...另一位不能回應?我還再講你請假,另一位不能回應?我像是要逼你請假回應?----好好休息,不管工作還是管版,都是休假至上,晚安----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10 09:53:00
因為修改公告之事只有skyeagle板主能做說明,這並不是共同可以由另一位板主去做解釋的,就算由本人回答也是需要先詢問skyeagle板主,故直接請他「有空」再做回覆。我一開始的推文用詞可能沒說說清楚,還請見諒。若有其他違規、板規釋疑部分我會直接處理或回覆。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8-10 12:16:00
想參加補選的仔細想想喔 想想你的未來同事是什麼樣子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0 12:48:00
#1PYuR8hk (PokemonGO) 分類錯誤 為揪團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8-11 09:57:00
請問板主有沒有看到isohera的推文檢舉?https://i.imgur.com/44E4jgT.jpgSky推給S數字說你負責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1 19:06:00
我覺得這版可以組織一支糾察隊,有蠻多人選可選一來可適時在各違規推文警告提醒,二來可以減輕版主負擔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1 21:44:00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8-12 23:16:00
--#1PZ3Hus9 為詢問文章並未違反 2-3-3--其他已處理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7-08-13 18:50:00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3 19:40:00
作者: velkoz (威寇茲)   2017-08-14 02:30:00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4 12:15:00
#1Pa7zrUp (PokemonGO) zoror 2-4-3 推文違規 偽裝定位
作者: BC8472   2017-08-14 13:45:00
#1PaG-Iub (PokemonGO)comeoncomeon 2-4-2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4 17:07:00
雷達文相關檢舉已處理 #1PaG-Iub (PokemonGO)其他檢舉稍晚統一公告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5 00:01:00
針對板規2-5-3我覺得需要修訂一下不知道當初設計這板規的時空背景是什麼目前遊戲有用雷達的至少超過五成吧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5 00:16:00
當初也是黑暗時期才定的 問題是沒有必要這樣討論只是每個人擠出一篇無聊的心得文而已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5 00:22:00
內容無不無聊可能因人而異板友如果有討論的需求,內容又不過於空泛,我認為不須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5 00:23:00
你直接/板規 其中一篇就是雷達板規的制定時期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5 00:23:00
做過多限制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5 00:27:00
#1N_b-CUZ 這篇我看了三次,裡面似乎沒提到為什麼制定2-5-3討論串如果前面發文者都已經將議題講爛了,板者可以s禁回,但不需要將所有發文者都刪文水桶這做法在LOL板也常見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5 00:28:00
那為何要再重複一次去年的狀況? 有無雷達文講兩句就這樣我不是叫你看那篇 是看那篇文之前的文章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5 00:31:00
因為不能排除有新進的寶友從加進來開始都是有雷達可用的情況,突然雷達沒了,討論無雷達如何進行遊戲,滿合理的阿,如我先前所說,話題有沒有用、無不無聊因人而異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5 00:33:00
一開始就錯了阿 遊戲本身沒雷達就可以玩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5 00:33:00
我言盡於此,希望板主群能討論一下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5 00:35:00
如果只是先射箭後畫靶 那沒有討論的必要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15 00:54:00
明明大家都很討厭____ 可是沒有____又沒人要玩 ~"~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5 00:57:00
#1PaTMSOy (PokemonGO) 2-1 揪團超貼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7 00:15:00
先澄清前述雷達討論串,並沒有全部刪文處份並無bingtsien所提到「將所有發文者都刪文水桶」。雷達此存在本身就不是正規的遊戲輔助軟體,支持與反對者常對立,對討論雷達的文章就常擴散成情緒性的發洩文為了避免之前這樣無意義的討論重複發生,但又為了兼顧仍有版友需分享雷達情報的需要(如巢穴),就做出了部份的討論限制目前兩位版主的共識,是對雷達文討論的限制仍有必要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7 00:59:00
先感謝板主回覆我刪文水桶指的是"討論到雷達對遊戲影響的發文者"目前在精華區的那三篇違反2-5-3這沒問題但行文與下面回覆並沒有變成情緒性的發洩文另外如果認定是無意義文章,下面應該就不會有認真討論的現象,總而言之我仍尊重板主群的決定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17 11:19:00
我是覺得直接禁止雷達文就好了 這東西討論到後面一定是歪樓的 而且本身就屬第三方非法應用 水桶區的飛人玩家臨桶前說了一句話 「沒空軍看你們頭目戰怎麼湊人 笑死」 然後之前在某篇文(很久了)下方版友在戰雷達也說了 「沒雷達我看你們怎麼抓怪」 仔細想想真的蠻好笑的 偷一千跟偷十塊 還不都是偷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8-17 12:17:00
每次到黑暗時期其實就禁雷達文就好 每次都是一些無病呻吟
作者: danielchen   2017-08-17 22:16:00
推薦7858發錢文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7 22:40:00
樓上說的發錢文應該無關板旨吧?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7-08-18 01:13:00
樓樓上說的根本挑戰板規 可以當鬧板永桶了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8 01:17:00
那篇出桶發錢文,版主群確定會水桶,但還在討論處分多久會盡快公告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18 01:35:00
他蠻遵守版規的阿 滿20繁體字 發錢也達1000P違反2-3-3 可是又符合2-3-1的限制好像很多發錢文都違反2-3-3 可是又符合2-3-1規定赦免了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8 01:51:00
我倒是覺得用第一條總則水桶就好第一條總則都沒過,後面根本不用討論板規也是有位階高低吧,用2-3-3反而奇怪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18 02:07:00
目前還沒正式水桶,只是先刪文。判定歸類等正式公告為定因為本看板的熱門文章會被其他聯播APP轉發出去,此鬧版性質文就先刪文處理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18 02:17:00
說明在推文內 我看了 不過沒人會去看 我是根據你以2-3-3刪文理由來反推之前違規發錢文的 直接第一大項刪文就好 扯到2扯到2-3-3真的太遠又會被作文章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8-18 02:19:00
欸,所以是還沒確定用哪條版規桶,就先隨便補個違反哪個版規,就刪文?版主覺得這樣的處理順序妥當?另外是否先刪文跟熱門文被捷報推撥出去有什麼關係?是啊,每次看說明的違規原因都覺得無所憑..
作者: velkoz (威寇茲)   2017-08-18 02:24:00
大概是之前都沒用過第一條總則,完全忘了有這項xd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18 02:43:00
PTT有跟聯播APP還是其他平台合作了嗎?之前低卡 現在是聯播APP 對了 前幾天TVBS都有PKMGO的新聞說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8 02:53:00
任何無關本板板旨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除我是覺得根本太晚刪了,完全不用等他發完錢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21 18:33:00
#1PcgWJf4 /cation/2-4-6http://i.imgur.com/7WpwZ9G.jpg除非cation能抓到野生神獸或能證明有iv低於66.6%之神獸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21 20:45:00
這檢舉要討論一下...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22 02:02:00
#1Pck3q4v /manlike/2-4-2http://i.imgur.com/6EAZHDV.jpg我藍隊 我覺得他想引戰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22 02:33:00
那篇原本就是要刪,我先將文章存在精華區的8月違規文章區。檢舉收到...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22 08:39:00
#1PcrPWik /ya143838/2-3-3 /時光少年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24 17:29:00
#1PdG1Tll 此文已補上符合本版旨的說明#1PdH6D0Q 此推文是自本傳就有的老笑話,不構成誤導#1PcrPWik /ya143838 #1Pck3q4v /manlike 已水桶公告先回覆已有結論的部分,其他檢舉還待討論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24 17:53:00
很多人沒玩過本傳欸 而且就 烈雀進化色違閃電鳥 這一詞 比較單純的人看到真的會當真呢 玩過pokemongo =\=玩/看過本傳 百變怪出時我姪子被騙說任何怪都有可能變回百變怪 他遇到卡比時還要求佛祖保佑希望這隻不是百變怪呢 還是有人能證明 烈雀進化閃電鳥 這一事是能夠成立的
作者: popopal   2017-08-28 12:26:00
今天打今年就被i大投訴我 想想我也是醉了XDi大 版上有缺版主衷心期盼記得出來選 畢竟熱心很多我這票是鐵票 這次比選我連投都沒投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28 13:50:00
我看你後面沒要改 也沒特別修正意思 剛好新版主要上任 又很久沒人檢舉違規 想說出點功課給他們 不過檢舉歸檢舉 只是看版務有沒有在正常運作罷了 當然你被桶的話 只要理由正當還是會改判或減刑 我的感覺啦順便提醒一下版主群 8/21號之後的違規檢舉 還有五則沒有處理 而有一則我在上方有提出疑慮 麻煩版主群們有空處理並解答一下
作者: popopal   2017-08-28 13:58:00
放心啦 今年沒出 我自己會自桶的XD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8-29 02:08:00
以上檢舉有違規的部份皆以統一水桶公告貼出,其他未於#1Pf5kfug (PokemonGO)公告內處分的檢舉,是版主群討論後,認為未有違規之處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8-29 22:17:00
#1PfMmFAn /rane/2-4-3 異地代登
作者: may60524   2017-09-01 17:44:00
#1Pg0aElz / dash0804: 水君=藍隊=廢 / 2-4-2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9-02 00:57:00
以上檢舉於 #1PgP4UcO 已公告處分
作者: ia220629 (ping)   2017-09-03 00:13:00
#1Pgf3R0w (PokemonGO) 想請問板主這樣有感覺文的嫌疑嗎 希望可以釐清一下以免日後發文再踩雷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03 20:33:00
作者: aswin12000 (((o)))   2017-09-03 20:42:00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04 17:29:00
#1PhEaaLk (PokemonGO) 分類應為健檢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9-06 10:12:00
--#1PhEaaLk 作者已改
作者: skyeagle (一盅醉月幾成愁)   2017-09-07 05:29:00
以上檢舉皆已處理,請詳公告 #1Pi5xmat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07 10:33:00
請問有哪一位版主可以幫忙解釋一下 以本傳笑話 綠毛蟲進化裂空座 烈雀進化閃電鳥 有無違反2-4-6呢?如果沒有違反 那版主能否在pmgo 舉出實證 如無法舉出實證 是否日後只要pm外觀特徵相似的 都能拿來當笑話呢? 畢竟有些人沒玩過本傳還要去查笑話 很麻煩
作者: bemaz (得意的微笑)   2017-09-08 06:40:00
早上五點有沒蛋直接出頭目,六點後另道館變預告蛋會少1小時推錯Xd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08 19:35:00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7-09-10 20:29:00
電龍還需要養嗎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12 21:40:00
水桶公告是有沒有要發啊 放著會生利息?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13 01:49:00
請問有版主可以解答我對版規的疑問嗎?從8/24到現在,上面又重問了一次,我準備超多本傳笑話準備要說了.還有8/1號GY王水桶案,也是沒結論,一個推給一個,一個已經下台,一個不敢說出來,拜託解答一下好嗎?bingtsien當初不是催版務催很勤嗎?現在當上版主應該可以解答我對版規的疑惑了吧!
作者: PokeMo (PM)   2017-09-13 18:03:00
boolinilei~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9-13 23:39:00
除非他有說是開玩笑,不然算是違反 2-4-6。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14 10:08:00
那怎麼判決跟你所說的有出入呢?還是又要把鍋推給下台的人?我覺得版主執法每位的標準不一定相同這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你們這個差距,我看了真的是傻眼貓咪。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9-14 11:50:00
這裡不能有交易文,包含推文嗎?另外可在推文裡面引導版友去哪裡購買嗎?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15 10:58:00
#1PkfSAei /NCUflywind/2-3-3/大量重複推文 公告文下違規#1PkfSAei /velkoz/2-4-2/引戰https://i.imgur.com/NMkBOOc.jpg第一句「酸民」已有明顯引戰意圖,但沒針對人、族群,不過第二句出來剛好可以做連結。我在此id推文上方曾噓文過,所以我認為他在說我是酸民想引戰,公告文下方違規應加重罰則。個人認為引戰,等待其他版主意見。https://i.imgur.com/EtTDgg5.jpg 補個圖
作者: pzboy (大頭)   2017-09-15 11:27:00
說酸民就引戰喔 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
作者: velkoz (威寇茲)   2017-09-15 11:29:00
說酸民是引戰那直接在人家文章下面嗆你發廢文你就無視?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15 11:44:00
我發廢文?酸民當然算引戰啊 我噓文也莫名奇妙被說酸民 真討厭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9-15 11:50:00
#1PkfSAei 指稱不特定多數板友為"新警察" 覺得引戰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15 17:16:00
#1PktCfoe 2-3-3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9-16 02:40:00
你真的覺得那篇是幻想文喔 = =? 還是在出功課啊...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16 12:22:00
出暑假作業 反正他這麼愛看他版 就看是邏輯好 還是順從民意這一類文章 說實話本身沒有問題 但是 本版的版風已經被前版主帶成 討論遊戲未來/分享心路歷程/發現遊戲bug/大家覺得呢? 這一類文章都是2-3-3 反正就把上一個人的功課丟給下一個人做而已啊 覺得沒違規 就舉證反駁
作者: sakata (sakata)   2017-09-19 21:38:00
Albyydddd
作者: ia220629 (ping)   2017-09-19 23:46:00
所以才需要改變風氣啊 你如果覺得這類文章沒問題還檢舉什麼 你檢舉他就會更多人附和 放著等時間長了大家就會接納這類文章了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0 02:38:00
所以我才說我在出作業阿 這種文章給上一個人判 已經進桶了那同樣類型的文章 為什麼現任版主還沒執行判決 也有可能判無違規 因為每個版主判決標準不一定相同 我也在一篇一篇看他標準到底在哪 我也沒拿槍逼著她說"欸這個違規哦 你一定要罰他" 好歹我也看了一個月上一個人的標準 那既然有違規嫌疑就檢舉一下 阿有些明顯違規的 我就懶得去理了你不覺得你的第一句跟最後一句不合邏輯嗎?我覺得不行的 我提出來 版主群覺得可以 那不是更直接嗎?
作者: ia220629 (ping)   2017-09-20 11:51:00
我是覺得反而讓板主難做人 出來怎麼解釋一定又會造成一波兩派爭辯..不如靜靜的改變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0 12:12:00
有什麼好難做人的 一件事情有爭議 當權者就是要解決事情提出解決方案 獲得大多數認同 不然是要放著讓他爛嗎? 如果是這樣 那隨便一顆西瓜來當都可以 還能吃呢!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20 14:45:00
難做人XDDD 乾脆選個水桶機器人啦
作者: ia220629 (ping)   2017-09-20 15:16:00
好吧 也對啦 一開始誤會你在故意找碴我自己是那種比較習慣順其自然 要我是板主應該早崩潰了
作者: PierreCashon (窩咬驗牌)   2017-09-20 18:31:00
#1PmYnNn_ bightw24261 推文 2-4-3
作者: celibate1925 (TED)   2017-09-20 19:24:00
#1PmYnNn_ (PokemonGO) shueisha26 推文2-4-3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2 11:19:00
請問版規2-4-3 「非常規方式」是否包含官方明訂之非法遊戲規則 請幫忙釋義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23 11:47:00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3 14:24:00
#1PnUCKWS /nantou049 /2-4-1or2/nantou049: ..幹你娘咧建議新增版規2-6 遊戲Bug暨非法行為討論規範 把2-5的雷達改掉複製貼上就好 輕鬆寫意 如果官方明訂非法的雷達在本版可以禁止討論對錯的話 那我想遊戲bug與其他非法行為 應該比照相同條例
作者: Nern (嫩翻天)   2017-09-23 17:57:00
isohate5566那篇只算2-3-3? 引戰意圖明顯到爆欸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23 17:59:00
基本上嚴重點可以算鬧板
作者: Nern (嫩翻天)   2017-09-23 18:07:00
#1PnUCKWS 推文中 09/23 17:47 處 englisher 鼓勵用飛的 桶?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3 18:08:00
作者: Hakone (箱根が大好き)   2017-09-24 01:04:00
#1PnezE63#1PnUCKWS 可以放在同一篇討論卻要分成兩篇有洗板之嫌疑(而且該作者兩篇文章皆還在同一頁面 )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4 01:40:00
欸 禁止討論時區 484要順便禁多帳 抽底 等其他討論
作者: ia220629 (ping)   2017-09-24 07:05:00
我覺得分享多帳使用心得並鼓勵其他人用絕對是不行的 但分享別人拿一堆手機的照片這樣呢?如果要改 這些板規底線的細節可能要留意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24 10:36:00
基本上決鬥盤的文一篇就夠了 不用訂到那麼細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4 11:11:00
忘了這邊是檢舉區 版主根本不想討論版務 大家可以回家了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24 11:28:00
#1PnUCKWS APTX4869X推文 2-5-2推 APTX4869X: 那有用雷達或gps來嗆這篇作弊也算只挑有利的說詞嗎 09/24 11:11同篇文章 camellala推文 2-5-2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4 15:55:00
版主484以嘉義版為重 不想理寶可夢版了 (;될 Д `)
作者: Anteater09 (花野鹿)   2017-09-24 16:26:00
#1PnqzN5V 推文evcafe 2-4-6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4 16:47:00
樓上我先猜本傳笑話 所有不違規^ ^所以*#1PnUCKWS /camellala /2-3-3 推文大量出血
作者: xLOVEx (NTUPHY97)   2017-09-24 22:08:00
#1PnUCKWS (PokemonGO) xx90185 2-5-2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4 23:37:00
樓上檢舉這個被刪掉了 希望版主會使用版主功能幫你補個時間 9/24 2159~2200
作者: xLOVEx (NTUPHY97)   2017-09-25 12:41:00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09-25 13:56:00
https://i.imgur.com/mFUTsx1.jpg版主(哪一位都可以...) 請問可以協助解釋嗎?另外帶有營利行為(EX.代購費)
作者: k73610f (cow61882)   2017-09-25 14:56:00
#1PnUCKWS/anidiot/2-4-2/回文偏激 大量洗噓文 內容有引戰嫌疑 請版主判定#1PnUCKWS/i8067/2-4-2/留言有謾罵 引戰之疑慮 有些內容也遊走在雷達版規的灰色地帶 請版主判定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5 15:49:00
你這檢舉要附上違規的段落 他不會一行一行看 真不專業然後檢舉盡量用肯定句 不要用疑問句
作者: k73610f (cow61882)   2017-09-25 16:14:00
了解 下次會記得附圖 但是此文留言充滿很多負面情緒 我也不知道為何玩個遊戲消遣時間、抒發壓力明明是件愉快的活動 但是此版風氣卻充滿爭吵 酸言 這不是違背了玩遊戲的初衷?另外我會使用疑問句是因為2-4-2是要經過版主判定才能說他有違規 並不是我認為違規就具有效力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5 16:30:00
你是指我的留言很多負面情緒 還是那一整篇很上面我就有建議討論規範了 版主不想溝通 就變成現在這樣
作者: k73610f (cow61882)   2017-09-25 16:47:00
那一整篇負面能量高漲 我是看到大大你的有些留言太咄咄逼人 才會檢舉你我也贊同大大你說的 玩遊戲就是要開心的玩 也不喜歡此版風氣如此不友善 希望版主大大看到可以想些辦法改善此版風氣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5 17:11:00
哦哦 檢舉沒差 又不是第一次 那篇我只對camellala的一個論點有疑問 敢提出又講不出關聯 我這個人就是好奇 什麼都想問
作者: Ithildin (伊西爾丁)   2017-09-25 17:54:00
版主484以嘉義版為重 不想理寶可夢版了 (;? Д `)
作者: camellala (茸硬抬名器)   2017-09-25 23:48:00
#1PnUCKWS,檢舉anidiot,在9/25 20:55之後的兩小時:違反板規2-4-2引戰,理由如下:(1) 這段期間和anidiot討論的對象共有4人,我們4人從頭到尾都是中性理性陳述各自觀點,不曾用過貶低性的負面用語,但anidiot單方面持續使用貶低性的負面用語,例如不要臉,秀下限等(2)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anidiot無權要求樓主提供遊戲ID,但anidiot卻不斷地說樓主不提供就以負面用語反諷以上是檢舉陳述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9-26 03:01:00
#1PnUCKWS,檢舉camellala,在9/25 20:55之後的兩小時:違反板規2-4-2引戰,理由如下:(1) 這段期間本人只願與原PO對談 經過一番來回討論本人充分了解原PO不願我幫助他詢問N社多機一蛋與逃票是否違反ToS 無奈C板友在我倆對話期間一直見縫插針擾亂視聽 綜觀整篇推噓文 C板友一直在誘導他人觸犯板規回應時常牛頭不對馬嘴 有蓄意放火引戰之嫌(2) 更甚者 在此篇推文誤導執法單位 說本人說「不要臉」此乃無中生有之事 一查便明 此舉誣陷行為是否應嚴加處罰(3) C板友 無憑無據亂引用個人資料保護法 完全忽略本人與原PO的對話 本人在原PO回應前 不斷詢問是否願意提供ID 讓我進入N社詢問流程 並無私自竊取之情事爾後也得到原PO回應 雖其不願 但終有結果 我也不再詢問另外本人也於該篇提供N社的隱私定義 N社表明除了ID不可竊取玩家本人之住址信箱真實姓名等玩家資料無奈C板友不斷跳針 忽略證據 誣陷本人強逼原PO提供為此 原PO亦善意回覆本人 因其ID藏有個人姓名故其不便提供幫助解決逃票是否違反ToS的問題本人亦充份了解 不再與原PO糾纏為何不想釐清事情(4) 綜觀以上陳述 另外依據公告#1PnfLYgj 板主聲明原議題很難說清楚 故本人致力於得到解答 管道直通N社在取得相關資料過程 需要原PO回應 無奈其久久不回因此有重複詢問之情事 雖然最後未達到目標 所幸原PO不再忽視本人的問題我倆對話也告一段落 但細察C板友於本板發言 此人常常遊走板規之間 企圖誘導他人觸犯板規 並常煽風點火 亂入議題 製造紛爭 懇請執法者謹慎思量此人是否應續留本板以歸還板友討論議題的自由空間 以上 感謝您的閱讀與指教以下是C板友亂入話題 不斷誘導板友討論雷達對錯之證據https://i.imgur.com/vdZ6r3b.jpghttps://i.imgur.com/QRHEnkW.jpghttps://i.imgur.com/VfIED4o.jpghttps://i.imgur.com/GeNQkFO.jpg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9-26 07:13:00
所有板規釋疑以及檢舉將會在近日全面說明
作者: lesser620   2017-09-26 07:37:00
檢舉 day0523 在其9/23及9/24二篇發文中 使用/教唆 以“調時區”此非常規方式進行遊戲。即便此舉並未詳細載明於Niantic Pokemon Go 使用者條款 但已違反板規2-4-3 「禁止使用/教唆……“等”非常規方式進行遊戲」請板主群裁定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9-26 07:43:00
同樓上 其內文亦分享多機一蛋進化方式 殊不知此舉在國外論壇已被視為不正常遊戲方式 還請板主一同審視另外 於同一篇系列文推文 原PO day0523明確拒絕本人請求其提供PoGo ID以便釐清此舉是否違反ToS後 居然主動願意提供飛人ID 以供本人詢問N社改時區/時間是否違規 本人見狀 深感恐懼 久久無法回應 不知原PO本人即飛人 或是 竊取飛人(他人)之帳號 有陷害本人之疑慮 亦不知提及飛人帳號此舉是合乎板規 還請一併詳查 最後謝謝b板主於本人收集資料耐心陳述檢舉內容後 有初步地進度回應 本人亦認為證據與告訴狀已充分表達本人之訴求 將靜待您釋疑與審判結果檢附關於day0523違規之證據https://i.imgur.com/XE5Ayr3.jpghttps://i.imgur.com/Gf49ODV.jpg
作者: wassig (漾)   2017-09-26 11:05:00
#1PoH8iGm (PokemonGO) 感覺文,原作並於14F自承感覺文。於半日前提醒未見改善,故檢舉之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7 14:32:00
#1Pom0lkU /aredifficult /2-4-2 針對不特定多數表達無損失版友之言論為智障言論 https://i.imgur.com/x1n0YEG.jpg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27 18:57:00
檢舉樓上那篇推廣異地代登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7 19:23:00
阿怎麼又自刪了 蒸蚌
作者: s5048218 (小犽)   2017-09-27 21:08:00
自刪不免責之後會加回來...
作者: xLOVEx (NTUPHY97)   2017-09-27 23:12:00
版主似乎不怎麼看這篇呢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8 15:13:00
作者: cmbyts   2017-09-29 10:14:00
#1PpGYtki / popopal /2-4-3 /原推文請版主將外掛名稱修掉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29 10:31:00
人家在幫那個品牌做宣傳 小心擋人財路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30 16:18:00
那個是目前廢止的2-5-4,2-5-3只有禁止比較有無雷達我覺得負責的那個可能還在嘉義 沒空來這邊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9-30 17:44:00
廢止就直接移除了 還放在2-5-3下方 想說這一條管這麼大啊!都忘了某人選前就想修改雷達條文 怎麼到現在還不見行動不過這種問題怎麼不是去雷達官方問?在這問合適嗎?還是本版有雷達使用說明的功能?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9-30 19:02:00
本來就有雷達官方臉書之類的 我也不懂來這邊問幹嘛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10-01 10:24:00
我是不是被黑了阿 上面這篇一下就刪了 #1PoZOirU 這篇字數不夠又沒分類 前面還有多篇都未處理也沒解釋 版主???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10-01 21:21:00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10-04 17:27:00
https://i.imgur.com/mFUTsx1.jpghttps://i.imgur.com/ooYEB4j.jpg版主(哪一位都可以...) 請問可以協助解釋嗎?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10-04 19:48:00
誰理你啊 可能你也被黑了我比你早問問題 都沒人理我了 你覺得會有人理你嗎?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10-04 19:57:00
#1PrBWLcW (PokemonGO) 分類錯誤 健檢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10-05 12:42:00
沒有公開現金交易,只有推薦你去哪裡買或是告知在其他板有開團,原則上不罰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10-05 12:52:00
那上面檢舉 推文公開xx台幣收的 桶不桶?算了 忘記我被黑了 問也是白問 他根本看不到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10-05 14:56:00
如果自己開團,自己提供情報勒?
作者: zssj ( )   2017-10-05 18:52:00
好奇一下,沒下文的被檢舉是不是可以視為符合板規?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10-05 19:31:00
這我問過了 我就當作可以囉
作者: zssj ( )   2017-10-05 20:14:00
標準嚴或是不嚴,我都好,但是拖時間變成是不要有標準 :(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10-05 20:22:00
所以我一直問有哪位可以出來說明阿 沒人要躺這塊渾水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10-05 20:59:00
自己開團自己提供情報,目前容忍以推文方式出現其他檢舉以及板規釋疑,我會請小犽板主以修文方式回覆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10-05 21:20:00
好^^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7-10-06 01:34:00
瞭解,感謝。
作者: fddk (扭曲的藍月)   2017-10-06 10:58:00
這次曲球有修正的感覺嗎推錯篇 囧
作者: PierreCashon (窩咬驗牌)   2017-10-07 21:28:00
#1Ps5h0jY 2-3-3 內容無關PMGO/洗板
作者: ibook0102 (0102)   2017-10-08 21:58:00
#1ProtpzE 以下為偷渡交易推文ID:s221595、fastlovernanami0806、HEyct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10-10 12:04:00
怎麼少處理了四個 這四個罪證確鑿 有需要討論嗎?
作者: xxakigo (索拉)   2017-10-10 12:05:00
iOS. 可以更新了推錯....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10-10 13:09:00
作者: qwe20 (晴晴我愛你)   2017-10-11 03:01:00
#1Pt3Rnuu (PokemonGO) 推 qazsedc: 推薦飛人香港道館,開得2-4-3
作者: XperiaAcroS (Acro S)   2017-10-12 07:09:00
有放薰香半小時紅球會掉30顆 沒薰香勉強持平
作者: Anteater09 (花野鹿)   2017-10-12 18:42:00
#1PtgHnCI 推文romeogigli 版規2-4-1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10-14 00:43:00
上面2-4-1 目前板規只禁止18禁圖片,板主會討論是否要改成禁止不雅圖片
作者: nwxxhj9mt   2017-10-17 18:35:00
X變Gr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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