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XXXGGYY ((4X鮑))
2018-11-04 14:54:05她赴約抓寶慘遭強暴 惡狼賠30萬獲減刑免關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60342?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8-11-04 13:26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即時報導
兩年前起風靡的手遊「寶可夢」掀起玩家出外「抓寶」熱潮,但高雄朱姓男子前年8月深夜
涉約女網友抓寶,女子抓完想返家,竟被他強行載回家強暴,得逞後載到夢時代丟包;女子
事後罹患憂鬱症,不過朱賠30萬達成和解,高雄高分院維持一審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須
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自家早午餐店上班的朱姓男子(28歲),2016年7月間在臉書認識女網友,8月
6日他以玩寶可夢為由邀她出來,深夜11點52分去她家,載至夢時代百貨一起抓寶,凌晨12
點多女子表示想回家,他卻強行將女子載回自己前鎮區住處,不顧女子多次說「不要」,並
恐嚇「妳乖乖的,不然我會做甚麼事情我不知道」,強制性交得逞。
朱姓男子逞後將女網友載回夢時代丟包,身心受創的女子連絡胞妹哭訴,隨即向警方報案;
事後女子出現憂鬱焦慮症狀,確診罹患憂鬱症。
朱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並向女網友道歉,雙方達成30萬元和解,女方也願意原諒,並幫朱向
法官求情給予從輕量刑。一審合議庭認為朱沒有前科,惡性與隨機犯案有別,減刑判2年徒
刑、宣告緩刑5年,必須參加法治講座6場,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
檢方認為朱姓男子事前有計畫,且在一審第一次言詞辯論,他仍辯稱是你情我願,讓女方受
到二度傷害,但二審合議庭認為女網友有具狀希望法官給緩刑、讓朱有自新的機會,且朱有
賠償30萬等面對錯誤的具體表現,應已有警惕不會再犯,駁回上訴。
作者:
p29892 (Madge.li)
2018-11-04 15:04:00假玩家 請不要玷污寶可夢
作者:
wl355062 (微笑小獸獸)
2018-11-04 15:12:0030萬可以跑幾次步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8-11-04 15:12:00相關薄弱
作者: zxc0173490 (賢狼與貓) 2018-11-04 15:17:00
2年前??
打官司本來就花時間,兩年前的案子現在才宣判很奇怪嗎?
作者: htc10 (HTC10) 2018-11-04 15:37:00
爽欸OvO
作者: zxc0173490 (賢狼與貓) 2018-11-04 15:41:00
相關度低吧
作者:
MLBgu (大聯盟菇)
2018-11-04 15:43:008/6台灣剛開的第一天 這種也可以稱玩家?明明就藉寶可夢做壞事
作者:
Ursher 2018-11-04 15:51:00人的問題 無關抓寶
作者: Aukillexz (邊緣人) 2018-11-04 15:51:00
這跟遊戲有什麼特別大的關聯而且也腿太久
作者: live363789 (麥麥) 2018-11-04 15:55:00
台灣剛上市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