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申訴請至組務板反應,非當事人請勿介入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17-11-14 23:45:26
內容違反板規
2.2,
3.1,
3.3,
一罪一罰,累計共三週,警告一次。
逕行處置水桶三週,包括分身id,
到期請來信解除
WinDancE
2017.11.14
23:43
※ 引述《wearewinner (GET)》之銘言:
: 標題: Fw: [申訴] 斗數討論區版主WinDaNcE惡意怠職
: 時間: Tue Nov 14 12:39:27 2017
:
: ※ [本文轉錄自 Magic_Center 看板 #1Q2dD1Un ]
:
: 作者: wearewinner (GET) 看板: Magic_Center
: 標題: Fw: [申訴] 斗數討論區版主WinDaNcE惡意怠職
: 時間: Tue Nov 14 12:38:24 2017
:
: ※ [本文轉錄自 wearewinner 信箱]
: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 標題: [申訴] 斗數討論區版主WinDaNcE惡意怠職
: 時間: Tue Nov 14 12:08:51 2017
:
:
: 這個裁定一樣令人瞠目結舌,所以請weare幫我代申訴。
:
:
: 1.申訴之版名:
:
: PoleStar
:
: 2.申訴之版主:
:
: WinDaNcE
:
: 3.申訴之原由:
:
: WinDaNcE未依組務公告解桶又睜眼說瞎話。
:
:
: 以下簡附申訴原件:
:
:
: 我們的WinDaNcE在搞了一個月之後,來了一個狗屁倒造的判決。
: 其內容根本等於違法判決:
:
: 他在這篇說 #1Q2SyLdp (PoleStar)
:
:
: 首先(1)WinDaNcE的處置違法
:
: 他說~
:
:
: 針對gkc的處置
:
:
: 警告一次,列為不受歡迎人物。
:
: 如一週後發現其商業行為事實未消滅,會依板再逕行警告,
:
: 如此直至商業行為事實消滅為止。
:
: 若累積三次警告,則依板規處置永久水桶。
:
:
:
: 這個程序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依據本篇小組規#1OwtfNPY (Magic_Center)
: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491827287.A.662.html
:
:
: 程序應該是要寄信告知哪裡有違規,並且改善,然後期限內
: 沒改善才會被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然後W版主只說個警告,連到底哪裡違規
: 都沒說。然後沒有經過上述告知程序就直接列為不受歡迎人物,明顯跟小組
: 長之前的違法判決相同。
:
:
: 第二個重點是,依據我上面的網址公告,必須要被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之後,
: """"再到該版發言""""才會被水桶。然而請問從去年10/26日起我有到該版
: 發言嗎??
:
:
: 5. 若本組之不受歡迎使用者於本小組之一般看板發表文章,則會被視為違反第一條之規
: 定,並在該板處以水桶。
:
:
:
: (2)WinDaNcE惡意未依小組公告執行
:
: 小組公告這篇:
: 文章代碼(AID): #1PseEoJE (Magic_Cente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gic_Center/M.1507492786.A.4CE.html
:
: 裡面的內文明明是寫說:
:
: 本小組轄下各板若有因 #1O3wN2H_ (Magic_Center) 判決給予 gkc 板友水桶處分,
: 請板主協助解除水桶。若 gkc 板友先前發言除違反原先之小組組規外,
: 亦有違反板規之處,請板主另行針對違規行為進行認定,並於公告後另行處分。
:
: ==============================================================================
:
: (小結)
:
: 公告內容明明就是說本篇相關的判罰廢除,群組長的公告明明意思是說
: (如果我之前的文章有違反該版版規的話,請版主另行依版規處理)~!!
:
: 也就是說,公告叫你認定的是我的文章有沒有違反其他討論區版的版規,而非有沒有
: 違反小組規,而顯然WinDaNcE這篇公告的內容完全是在講過去的小組規,完全沒有在
: 依版規行政,因為他公告的內容是:
:
: *1: 在Magic_Center板中文章 #1O3wN2H_
: 確知gkc已違反本組不得進行商業行為之規定。
:
:
: 請問這是討論區版的版規嗎??
: 根本不是,人家是叫你依據版規來認定,公告既然已經中止了小組方面所有判罰,就
: 不得以小組規的部分來處理。
:
:
:
: (小結2)
:
: 最讓人難以置信的是:
:
: 群組長的公告中寫得很清楚:
: #1PseEoJE (Magic_Center)
:
: 本小組轄下各板若有因 #1O3wN2H_ (Magic_Center) 判決給予 gkc 板友水桶處分,
: 請板主協助解除水桶。
:
:
: 但WinDaNcE卻說:
:
: 據組長判決(*1)可知,
:
: 1. gkc利用ptt命理板作為其商業活動的宣傳行為已被認定屬商業行為,這個是事實,
: 已無庸置疑。
:
: 2. 由於修改後之組規在程序上規定需要給予警告期之故,
: 造成先前判決上程序問題而致原判決廢棄。
:
: 3. 由於原組判決廢棄,gkc的水桶是否執行交付各板,由各板主依板規認定。
:
: 首先,W版說的*1的公告內並沒有說(原組判決廢棄,是否水桶交付各版這件事)。
: 最新的小組規明明就是要各版版主解桶。然後由各版版主認定違規的公告
:
: 文章代碼(AID): #1PscXYsr (Magic_Center) [ptt.cc] [公告] 命理研究院臨時組
:
: 是在10月9日,所以不溯及既往~!!
:
:
: *1: 在Magic_Center板中文章 #1O3wN2H_
: 確知gkc已違反本組不得進行商業行為之規定。
:
:
: 請問,公告叫你取消這篇 #1O3wN2H_ 所造成的判罰,結果你的公告卻以這篇當作
: 判罰依據,這不是公然違反小組規惡意瀆職?? 然後公告是叫你看有沒有其他違反
: 版規的地方,不是叫你重審此案。加上公告講得很清楚(後法大於前法)。所以不得
: 以前法來判罰。
:
:
: =======================================================================
:
: (最重要的總結)
:
:
: 最重要的是WinDaNcE公然睜眼說瞎話,他的判罰內容是
:
: *1: 在Magic_Center板中文章 #1O3wN2H_
: 確知gkc已違反本組不得進行商業行為之規定。
:
:
: 那麼我們就來看WinDaNcE說的 #1O3wN2H_ 這篇的內容說的是甚麼??
:
: 查 經版友申訴,
:
: gkc以PTT本命理群組作為宣傳,
: 在外做廣告,
: http://www.8558.tw/html/xxxxx.html
: (詳細網址已經存在站方備查)
: 內容為宣傳其為PTT的紫微斗數名師,
: 此舉被動地讓本群組替其背書,
: 乃廣告宣傳之行為。
:
:
: 然而,上面這網址,我早就在去年10/27當天就已經請外部網站的合作單位撤下,
: 到今天 WinDaNcE 居然還聲稱這是違規要警告改善,好啊~~~~
: 你要說我違規,那麻煩請WinDaNcE把上面已經消失一年多的網站找出來讓大家看看
: ,說人違規不用有證據嗎??
:
:
: 所以,既然這個網址已經不存在了,那就沒有WinDaNcE所謂的(限期警告改善)的問題。
: 因此~~~既然沒有違規網址,那就請""""直接解除水桶""""~!!
:
:
: 更不得在未限期改善前列別人為不受歡迎人物,更不能在討論區版版規沒有任何一條
: 是有關不受歡迎人物的情況下,無法源判罰他人。
:
: 所以其實我也不知道他所謂的警告一次是在警告哪裡違規??
:
:
: 所以,請WinDaNcE舉出上面網址的證據,同時依最新公告只對過去文章是否
: (另有違反版規)來處理。否則就是無證據栽贓他人。
:
:
:
: 依據上面各條,這次的判決明顯應該撤銷~!!
:
:
:
作者: WinDaNcE (舞風客~履虎尾!)   2017-11-29 01:36:00
kadone非當事人發文介入,水桶三週,期至請來信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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