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健保 DRG上路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4-06-25 07:36:08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625/422072/%E9%86%AB%E5%B8%AB%E7%82%BA%E4%BB%80%E9%BA%BC%E8%B7%91%E5%85%89%E5%85%89%EF%BC%8D%E5%BE%9E%E5%81%A5%E4%BF%9DDRG%E8%AB%87%E8%B5%B7
深度討論 DRGs - 健保總額限制與DRG制度併用, 台灣重症醫療將進入寒冬!
商周1388期專題報導DRG推動會出現11大醫療人球高危險群, 在末學所服務的台大整合醫
療照護病房裡面就佔了九種: 老人家、多重骨折、長年洗腎、心臟病史、高血壓、糖尿病
、再次手術、曾經多次開刀、脊椎多節有問題。
在台灣健保制度裡面沒有出院後照護(post-discharge care)這個科目,頂多是出院準備
小組, 和要求出院後回到主治醫師的門診追蹤, 這是大家習以為常的方式, 可是對於出院
後再入院高危險群, 只有訂立品管指標, 沒有實際的風險控管機制。台大整合醫療照護病
房設立了出院後追蹤門診, 和出院後再入院高危險群個案管理, 統稱為出院後過渡期照護
(post-discharge transitional care, PDTC)。這種用心守護病人的措施, 並不是我們所
獨創, 實際上在美國實施DRG制度的健康管理組織(HMO)就有保險給付。在台灣要做「出院
後過渡期照護」, 因為沒有健保給付, 算是在做功德, 但我們認為這是醫療團隊向病人負
責的精神, 也需要教育民眾可以了解, 不然很多人出院後仍然不想被追蹤, 就是要掛名醫
、大教授的門診, 逛醫院的習性在目前健保制度下並不罕見。
美國的保險有給付出院後過度期照護, 有一位病人分享他在美國因為感染性心內膜炎在醫
院只有住院四天, 後面的一個月在家中打抗生素, 由專科護理師團隊到家中執行之。台灣
的DRG要縮短住院天數減少浪費, 應該要把配套措施「出院後過渡期照護」做起來。當然
現在健保署要擴大急性後期照護(post-acute care)的規模, 還是要做更多的跨醫療體系
整合工作, 不要各吹各的調, 不然到第三階段DRG導入後, 就會出現很多的併發症, 如:急
診塞爆、醫院開始關病床, 一床難求、有錢有關係才住得到病床、民眾小病到處看, 大病
卻無病房住、老弱變人球、最後可能醫師爆出走潮, 年輕醫師擔心醫療糾紛不願投入等。
因此筆者呼籲健保署應將大醫院的總額限制適度調整放寬, 評估六大分局中有多少重症病
患會跳出DRG, 有多少比例需要核實支付, 將疾病分類碼中的病況做更精緻的分類, 如婦
產科的高危險植入性胎盤處置做編碼, 將心臟衰竭的分類根據台灣狀況做更細緻編碼調整
, 因為輕度、中度、重度的差別很大, 重度心臟衰竭的病患也可以選擇緩和醫療。將癌症
完全排除在DRGs之外應有討論空間, 因為早期癌症治療已有標準治療規範, 也可善用DRGs
的精神避免浪費, 重度癌症和癌末排除在DRGs則是合情合理, 身為重症醫師願意好好來照
顧癌症病情與治療相關的併發症, 也保障病人的治療權益。深度討論 DRGs - 健保總額限制與DRG制度併用, 台灣重症醫療將進入寒冬!
商周1388期專題報導DRG推動會出現11大醫療人球高危險群, 在末學所服務的台大整合醫
療照護病房裡面就佔了九種: 老人家、多重骨折、長年洗腎、心臟病史、高血壓、糖尿病
、再次手術、曾經多次開刀、脊椎多節有問題。
在台灣健保制度裡面沒有出院後照護(post-discharge care)這個科目,頂多是出院準備
小組, 和要求出院後回到主治醫師的門診追蹤, 這是大家習以為常的方式, 可是對於出院
後再入院高危險群, 只有訂立品管指標, 沒有實際的風險控管機制。台大整合醫療照護病
房設立了出院後追蹤門診, 和出院後再入院高危險群個案管理, 統稱為出院後過渡期照護
(post-discharge transitional care, PDTC)。這種用心守護病人的措施, 並不是我們所
獨創, 實際上在美國實施DRG制度的健康管理組織(HMO)就有保險給付。在台灣要做「出院
後過渡期照護」, 因為沒有健保給付, 算是在做功德, 但我們認為這是醫療團隊向病人負
責的精神, 也需要教育民眾可以了解, 不然很多人出院後仍然不想被追蹤, 就是要掛名醫
、大教授的門診, 逛醫院的習性在目前健保制度下並不罕見。
美國的保險有給付出院後過度期照護, 有一位病人分享他在美國因為感染性心內膜炎在醫
院只有住院四天, 後面的一個月在家中打抗生素, 由專科護理師團隊到家中執行之。台灣
的DRG要縮短住院天數減少浪費, 應該要把配套措施「出院後過渡期照護」做起來。當然
現在健保署要擴大急性後期照護(post-acute care)的規模, 還是要做更多的跨醫療體系
整合工作, 不要各吹各的調, 不然到第三階段DRG導入後, 就會出現很多的併發症, 如:急
診塞爆、醫院開始關病床, 一床難求、有錢有關係才住得到病床、民眾小病到處看, 大病
卻無病房住、老弱變人球、最後可能醫師爆出走潮, 年輕醫師擔心醫療糾紛不願投入等。
因此筆者呼籲健保署應將大醫院的總額限制適度調整放寬, 評估六大分局中有多少重症病
患會跳出DRG, 有多少比例需要核實支付, 將疾病分類碼中的病況做更精緻的分類, 如婦
產科的高危險植入性胎盤處置做編碼, 將心臟衰竭的分類根據台灣狀況做更細緻編碼調整
, 因為輕度、中度、重度的差別很大, 重度心臟衰竭的病患也可以選擇緩和醫療。將癌症
完全排除在DRGs之外應有討論空間, 因為早期癌症治療已有標準治療規範, 也可善用DRGs
的精神避免浪費, 重度癌症和癌末排除在DRGs則是合情合理, 身為重症醫師願意好好來照
顧癌症病情與治療相關的併發症, 也保障病人的治療權益。
http://health.businessweekly.com.tw/AArticle.aspx?ID=ARTL000012225&p=1
感想
這是一個滿關鍵的政策
對門診影響不大
但是對重症住院 年紀大 共病多的病人影響很大
住院只能以一個疾病申報
若出現併發症
或是共病多 就很可能超出DRG給付金額(點數)

超出範圍 轉嫁給病患 家屬?
醫院吸收? 醫護吸收?
尋求替代方法 如技術性出院在入院? 轉院? (出院後14天視為同一次)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14-06-25 16:11:00
據說為了抑制轉院,擬將轉院後的開支算在前一家的DRG額度...
作者: Ecclestone (Freude am Fahren)   2014-06-25 21:06:00
.............
作者: monyan (廢健保救台灣)   2014-07-16 07:05:00
根本之道就是廢健保 沒錢不好辦事如果照一樓的說法 那人球只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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