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主在討論時發言不當的檢舉途徑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2010-05-19 10:50:36
※ [本文轉錄自 PoliticLaw 看板]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看板: PoliticLaw
標題: [公告] 板主在討論時發言不當的檢舉途徑
時間: Wed May 19 10:50:13 2010
  若看板有複數位板主,當使用者認為某位板主在與板務無關的討論發言不當時,請
循該板的檢舉途徑在板上提出檢舉,由其他板主來決定這個檢舉是否成立。不論成不成
立,麻煩負責判決的板主將結果及考量因素張貼在板上。若檢舉成立,請將判決文轉錄
到組務板,我會依判決暫時將板主停職。假使受罰的板主對處分不服,可比照一般使用
者的申訴模式逐層向上申訴。若該看板採行類似政治板水桶成倍計算的累積方式....請
板主們注意是否會出現水桶期超過一個月的情況發生。
  如果看板僅有一位板主,為了避免裁判兼球員的爭議,請使用者到組務板檢舉,檢
舉之後的流程如上段所述。但因為板主受罰之後該板便進入暫時無板主狀態。我會等到
與板主取得共識,或是上訴到群組長那邊且群組長也已做出判決後再來執行暫行停職的
動作。同時我會申請看板暫時設定唯讀。
  如果各位要申訴的板主同時兼任小組長,在小組長所在的看板有複數位板主的情形
下,一切遵循第一段的流程,只不過若小組長對同僚的判決有異議,小組長得直接到群
組板申訴。若小組長所在的看板只有一位板主,請使用者直接到群組版向群組長申訴,
並引用本公告以證明自己並非越級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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