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個呢?

作者: weller (weller)   2012-02-27 11:38:03
扯~
組規那一條說是被人身攻擊后超過一星期不能上訴的?
只有這句話發出來說要一周內,所以當然是這句話出來后一周內了
被人身攻擊我要等對方道歉,不道歉后我找going69
然后等going69處理等一周,然后就被劣文了
投訴的是雙重標準,時間是連貫的
怎么會過期?
※ 引述《momoTT (我不願讓你一個人)》之銘言:
: ※ 引述《weller (weller)》之銘言:
: : 3 關於申訴人提到在看板受辱罵的部份,請當事人在受罵而板主不理時來申訴,我會
: :   督促板主(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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