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dcity (保持能量^^)
2016-04-05 19:53:09小妹去年底考上還在等進用,所以目前還看不到內部網
爬文看前輩分享是說登記日內一個月
但是在去年10月的時候勞基法改過規定
是登記日起三個月內可分次請完
想請教有沒有最近結婚請婚假的前輩
不知道郵局有沒有也跟著勞基法改成三個月內呢?
如果沒有的話可否拿勞基法的這個規定去跟主管商量呢?
(不然就得換登記日了QQ)
謝謝
作者:
nagual (納吉爾)
2016-04-05 19:59:00我跟同事準備要請,稽查有問過人事室,10天,三個月內,分開請
作者:
Gin38 (中個38樂合吧)
2016-04-05 20:14:00一樓正解,記得報到再登記喔!可以分開請喔!五年前我結婚時就三個月內請完就好了!
作者: LibertyP (小p) 2016-04-05 22:21:00
借題問一下,剛進去的半年試用期內,是否也適用這個規定??
作者: s210298 (喨喨) 2016-04-06 02:02:00
借問一下,試用期間同局的前輩同事們會不會介意新人請婚假?
作者:
nagual (納吉爾)
2016-04-06 10:23:00樓上,要看各局氛圍,沒有一定好同事都會祝福,壞同事只會碎念
作者: s210298 (喨喨) 2016-04-06 10:38:00
職場真的是好的同事讓你上天堂啊!
作者:
ilovebebe (OHAYOSHIKI!!!!)
2016-04-06 17:34:00婚假什麼時候改10天了?!!!不是8天嗎?
作者:
log1118 (信工作者)
2016-04-06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