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包裹尺寸限制規定有更改嗎?

作者: arddy (dime vaquero!)   2016-04-11 08:36:07
家人做小生意很常利用郵局寄送大件包裹(長寬合計150公分左右),
之前寄送都沒有問題。
最近這幾次郵局員工跟家人說以後不會再收這種大型物品了,
而且好像是以長寬高合計150公分以上的物品為主…
這樣一來對家人做的小生意會有很大的影響,
因為找過其他貨運公司,不是不收我們這種畫框類的物品,
就是運費動輒三百元以上,實在吃不消。
由於家人有些年紀,怕他可能理解錯誤,所以有先去郵局網站查詢最新消息,
「自本(105)年5月2日起,調整國內包裹限重及尺寸限制規定,詳情如下:
......(略)
三、為周延民眾交寄服務,對於「內容物不可分裝」者,
彈性放寬至每件限重30公斤、最大尺寸限制為任何一邊不得大於150公分,
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不得大於3公尺。」
再去查網站的包裹資費查詢,還是能夠試算,
並且也有看到以下說明:
「包裹尺寸(長+寬+高)逾150公分者,除以實際重量計費外,
另尺寸超過10公分加收10元(不滿10公分按10公分計算)。」
所以想上來問問對郵局業務較熟悉的板友們
主要是想確認我們的大尺寸(長+寬+高超過150公分)商品還能不能去郵局交寄
不行的話就要趕快找替代方案了
先謝謝板友們!
作者: arddy (dime vaquero!)   2016-04-11 08:47:00
每一件重量都不超過5公斤
作者: keddie (唸不完啦)   2016-04-11 09:10:00
如果單件畫框(內容物)確實超過尺寸且不可分裝,應該可以但如果是很多件包在一起才超過尺寸.應該就不行,要分開寄我的理解是這樣..你可以再去常寄郵局確認一下
作者: arddy (dime vaquero!)   2016-04-11 09:29:00
好,謝謝!因為是常寄郵局人員跟家人說以後不收這樣的件,不知道換一間會不會願意收
作者: lopipipi (Pipi)   2016-04-12 00:35:00
只要"單一"物件不可分割一樣是可以寄的,不需要換一間。
作者: GF72489 (就差這麼一點)   2016-04-14 07:10:00
只有限重調降為20kg,原po只是貨物長度合計超過150cm,只要加收超材費就好了,其實對你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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