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自FB社團:郵局郵政全民開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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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發新修正之「中華郵政股份有公司職階人員甄選進用規範」附件二「中華郵政股
份有公司職階人員筆試應試科目表」(核定本)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5年5月2日交授郵人字第1050601075號函辦理。
二、請參閱本公司(一)105年1月29日人字第1050019092號(人通第7911號)函(二)
105年2月5日人字第1050600497號(人通第7939號)函。
三、本次修正重點如下(詳修正對照表):
(一)營運職共同科目「郵政三法及英文」,其中郵政三法題型原為單選題,改為單選題及
申論題。
(二)專業職(一)郵政法務類科專業科目「郵政法規(含郵政法及郵件處理規則)」改考「
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及簡易人壽保險法)」,採單選題。
(三)專業職(二)內勤各類科專業科目之「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
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改為「郵政三法大意(含郵政法、郵
政儲金匯兌法及簡易人壽保險法)」,仍採單選題。
所以專業職二內勤.把郵件處理規則跟營業規章也取消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