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突然上來這麼問…
因為早上有個老師父氣沖沖的問我
"欸 你知道我去年的特休都被賣錢了欸!"
"都不用知會我們一聲?自己刻了章隨便賣?"
我只能回了句"是喔?"
聽著他接下來的連串抱怨,心裡想的是
"喔?已經處理到五月份進局的人囉?"
我是二月進局的,三月時,我們家老大也是處理掉我的特休之後才告訴我,講了一大堆理
由,結論是為了要順利地發休假獎金,把12天特休用做假帳的方式轉換為可以賣的補休,
通通賣掉。
之前有個公文"因應人力不足,104年度的特休可保留至106年底(應該是沒記錯)"
根本是說是一回事,做是一回事
在這發問並不是要申訴(若要申訴,在這講一堆也無用,靠自己行動最實際)
只是頗好奇各局的情況?
ps.我是專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