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有辦法查詢「幾年來」的掛號信紀錄嗎?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6-07-20 06:14:53
各位郵務達人安安
我多年前的居住地址為A,戶籍地為A,
所有的機關行號,我都登記A的地址。
因此會有信件往A處寄去。
後來我搬離A處多年,但是始終A處仍有人居住。
多年來,居住人都稱「沒有人收到過你的信,一封都沒有。」
於是我自己也試圖用掛號信寄件到A處給我自己,收件人寫自己名字。
幾天後,上網查詢掛號信的進度,顯示「已送達、已簽收」。
可是我人不在A處,我住外縣市,那A處是怎麼收掛號信的呢?
是不是A處的人刻了一個有我姓名的印章呢?還是要簽我的名字?
照此推斷,我應該還有其他未知的信件被A處收下了,沒道理都十年了
會沒有我半封信件˙˙˙
那麼,收件的當事人可否持身分證,到郵局去調閱幾年來的掛號信紀錄呢?
郵局可有這項查詢服務?
謝謝各位郵務達人
作者: ddity (ddity)   2016-07-20 07:02:00
幾年不能 法規的保存時間到就消毀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0 08:04:00
按規定六個月內可查詢,也沒有規定非要本人印章才能簽收(除特定郵件需要),不遷戶籍又要查郵件,這樣子只是徒增原地址住戶跟郵差的困擾(不會到時候又要客訴郵局:為什麼我沒住那邊了,還讓別人收我的郵件?lol...)
作者: cloudsub (搞不懂)   2016-07-20 08:58:00
你可以查你寄的那件事誰簽收的,不然再寄一件雙掛號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6-07-20 10:58:00
了解。我曾經試過平信、掛號信。去到A處之後都消失,再也沒出現。所以我想了解A處的居民是否有妨害秘密(拆閱)、偽造印文文書(盜刻印鑑)、侵占、竊盜,(信件視同動產)。我是想藉由查詢的動作,來了解我有多少東西被A處幹走了。
作者: ringohejia   2016-07-20 13:47:00
可以用你之前自己寄的掛號號碼打去投遞單位查簽收章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0 14:16:00
簽收紀錄沒有電腦建檔這種東西喔 顆顆推樓上寄掛號附回執最快最好註明限本人簽收寄給自己到那地址
作者: ringohejia   2016-07-20 15:12:00
當然沒有電腦建檔,但是郵差每天的清單會保存(不知多久),難道你們單位從來沒有客戶來查簽收章!?回執還會不見,如果清單上沒有印章,就代表有人出包了也遇過半年前的掛號來查簽收章,所以清單上都要標關係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0 16:15:00
「北區郵政管理局」不知哪位高官回覆原po有電腦檔還可以查好幾年前的,那就讓長官們處理囉(小弟不巧是本局負責回覆各局查詢單,倒是沒看過電腦建檔這東西,全部都是我ㄧ本ㄧ本翻查的喲!啾咪)
作者: MikageLin (啦啦啦)   2016-07-20 17:50:00
沒有電腦建檔這回事,全是紙本保存的。建議你直接去查詢最近你自己寄的那封掛號是誰簽收的,就可以知道了。六年來的已簽收紀錄,除非有掛號號碼,否則只用地址去查是查不出來的。因為全是紙本要人工查找,而且清單上沒有郵差有時間一一註記是那一格是那個地址,只會註記與收件人的關係而已,所以你查過去資料並不實際。或者你直接致電投遞局,詢問該址的掛號通常為誰領取,並說明你的關係和疑慮,相信你會拿到想要的答案。或是如上面有前輩所提的,寄限本人親簽附回執的掛號,看回覆回來的回執上,到底蓋的是誰的印章,誰簽收的。
作者: frice (Frice)   2016-07-20 17:58:00
你根本沒搞清楚戶籍跟通訊地址的差異吧 以為你遷了戶籍 跟你有關的地址都要自動更改嗎.....
作者: kanna ( ̄︶ ̄)   2016-07-20 18:46:00
樓上請看原po的補充內文...他分得很清楚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0 20:25:00
補充一下,紙本簽收紀錄保留三年即銷毀
作者: log1118 (信工作者)   2016-07-20 21:19:00
限本人親簽只有國際掛號才有 國內掛號沒有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0 21:21:00
偉大的訴訟行政文書就有啊,只要客戶在信封上註明,郵務士很樂意照辦的唷^^(找不到本人直接開招領XD)另請教一下,A處地址有管理員代收信件嗎?有些管理員會依據經驗把已搬離的住戶信件直接篩選出來(可能放在某處集中,卻忘記退件給郵差...XD)
作者: yanki826 (無言也是藝術)   2016-07-20 21:58:00
掛號應該不用本人親簽! 去翻翻郵政法規 跟本不用冒用妳簽名跟印章 另外簽收紀錄那有建檔 紙本保留六個月!另外既然妳不在 牽出戶口 但一些信用卡帳單一些DM ..妳要洽那些 如果妳是房東 一直收到 妳也覺得很煩..
作者: wenru27 (yes)   2016-07-21 12:42:00
考慮看看用你寄送成功的那次掛號號碼到郵局填寫查詢單,看簽收人到底是什麼狀況
作者: XP1 (WindowsXP)   2016-07-21 13:25:00
有道理。 thanks
作者: oruson (真夜中空)   2016-07-21 14:11:00
話說... 都搬這麼久了 直接改收信地址或租信箱不是更方便嗎...
作者: welf (豆干)   2016-07-21 14:11:00
其實你說的那些.拆閱、侵占、竊盜、隱匿..你要舉證有難度而且 犯意之有無 在刑法上也是很被重視..很多不是"故意",就無罪了..那就是前提你要證明對方為"故意"或."過失"回到郵政法..信件簽收一般不用限定本人..所以很多都是蓋了章郵差走後..進屋內.看了才發現耶..這不是我們家的信..有些人會隔天拿給郵差退回..那至於不退回..是否算"故意"隱匿又回到老問題..你要舉證..都過那麼多年了..還有很多美好的事等著你...這種小事 你去花個小錢租個一年信箱~就知道哪些信的地址還沒改..哪些信不重要..我是認為..未來要浪費在美好的事務上.......................抱歉 打太長了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1 14:29:00
快去查你的電腦簽收檔囉,什麼官都救不了你啦彩虹妹妹是賣30 seconds to Mars的專輯囉,最後一片我買走囉,顆顆(要翻譯中文團名給你嗎??)滑雪好玩啊,你花這麼多時間在這些沒意義的事情上,大概無法體會囉,有電腦檔po上來唉,別在那邊北區郵政管理局誰跟你說的就實務經驗上的你聽不進去,也少在那邊郵務達人安安囉http://class.ruten.com.tw/user/index00.php?s=mars50520,彩虹妹妹送你聞香喔,啾咪
作者: ddity (ddity)   2016-07-21 15:10:00
掛號號碼是用電腦處理沒錯 但是掛號的簽收單目前不可能電腦建檔簽收單要建檔 要紙本轉電腦依郵局血汗的狀態 有時間弄這東西嗎?還有 就是郵局法規 查詢期只6個月 6個月一到郵局可以不幫忙還有不用跑刑法 郵政法三八條 三九條就很好用了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1 15:23:00
樓上講很多囉,聽不進去囉,等長官幫他解惑吧
作者: ddity (ddity)   2016-07-21 15:25:00
然後 我也很好奇 A地 大樓公寓還是獨棟住戶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1 17:13:00
你應該是要去機關行號更改地址吧?要不就是去申請改投改寄,郵局怎麼會有全國民眾的個資?這種常識連我這個一般民眾都知道。郵差按信上地址投遞都來不及了,還要一個個幫你對有沒有搬家換地址?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1 17:51:00
這種程度的肉搜就不要丟人現眼囉,有時間做這些事情,快去追你的簽收紀錄電腦檔吧?保存三年是內規,查詢期限六個月是郵政法規,保存多久不等於你有權利調閱六個月以上,在這爭沒用啊,快去找你最愛的北區郵政管理局的長官們幫你,另外,我根本不在乎你拿到簽收紀錄要幹嘛,從頭到尾我只是就這件事的可行性在討論,你要去為難A處投遞局的人就去吧(有沒有這麼愛彩虹妹妹啊XDDD,這樓歪成這樣可不能怪我啊XDDD)
作者: hwmmwh (邪惡小朋友)   2016-07-21 17:53:00
6個月是給你查詢是誰收走你的信件,3年是保存收走你信件的的紙本紀錄,3年一到就可以銷毀的期限。想對A處拿走你郵件的人作任何形式上處置都不是郵局能幫忙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1 18:07:00
公司內部營運資料豈是你說要調就調的?有沒有權限都搞不清楚,就算涉及犯罪,最少也要申請張搜索扣押票來。你是誰?哪個單位?隨隨便便就要人家調給你?郵件簽收記錄所有權是郵政公司的,屬於郵政公司的資產,你要調取當然得要有權限跟名義。這年頭法律學分班學生素質這麼差嗎?法律不是給你拿來恫嚇別人的,更何況你學的根本只是皮毛,最討厭這種學分班出身的,沒有經過完整的法學人文訓練。郵政公司不是你的加害人,你兩兩摻在一起,學分班白修了!
作者: ddity (ddity)   2016-07-21 18:35:00
有說過規定是6個月 6個月民眾可以查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1 18:36:00
上面樓都說啦!只是他一直用很不和悅的態度回覆人家身為法律人前輩再敬告你一個,走這行人和很重要。
作者: ddity (ddity)   2016-07-21 18:39:00
你先去查這6個月如果你要讓人有案底就用刑法吧 但是不一定能成功!!只能祝福你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1 18:57:00
可不可以調取簽收記錄重點在你有沒有權限!也不是說這你的資料你就可以調的,說你不信。你前面對m大那樣讓人看了不舒服你前面不是回覆說你去詢問可以查的是未簽收資料?這是人家開放給你的權限,剩下已簽收的簽收單當然是人家的資產,除非有其他規定你可以調取,不然不拿搜索扣押票來,你哪來名義?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1 19:20:00
不推不行惹!根本POST板戰神!太歡樂惹XDDD這篇如果大家按推文早就爆了吧,POST板難得一爆XDDD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1 19:47:00
是沒有扣押票但搜索通常附帶著扣押效果,這是法律的 bug。前面我也跟你說啦,你是收件人跟你有權限是兩回事,懶得跟你灰!科班出身的至少知道一件事情是可以從很多角度去看有不同見解,尊重每個人的意見,比你這種半桶水謙虛。
作者: kanna ( ̄︶ ̄)   2016-07-21 19:49:00
原po態度還好啊,郵局板真的很多同仁太敏感,有點被害妄想6個月內一定可查,超過的話,如果你找得到保管簽收單的人(但很難,不太可能跟民眾說是誰),很有誠意求他幫查,也許有機會~但他不答應也是合理的,因為這不在服務範圍內如果你已告A住戶,得到法院公文之類的,郵局應該就得配合交出簽收單吧?(沒遇過這狀況,不清楚)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1 19:59:00
回樓上K大,據前輩說曾有調查局人員來翻查近幾年簽單不過前提還是要有掛號條碼才查得到啊(搔頭)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1 20:02:00
回樓上 一般民眾看到回你一堆法條都會被嚇著,學法律不應該自恃自己的學才,拿來跟人做這麼不和悅的“討教”~這是我今天在這裡回覆的原因 。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1 20:02:00
而且三年以上都水銷了,有難度y大息怒,btw...真的很想看有沒有簽收紀錄電腦檔r~@@查單多真的翻到火大,該不會總公司偷偷進行的秘密計畫
作者: kanna ( ̄︶ ̄)   2016-07-21 20:07:00
沒掛號號碼又想查的話...就...找通靈人?(想不到啥辦法
作者: l23l23 (喔)   2016-07-21 20:07:00
結果原PO就只是無聊想找A住戶麻煩 也沒說出到底有什麼值得討回的財產損失 比較好奇 這樣檢察官會想受理嗎@@?
作者: kanna ( ̄︶ ̄)   2016-07-21 20:08:00
y同仁~這邊至少都是讀過郵政法的XD,沒那麼好嚇啦,息怒~~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1 20:13:00
k大QQ我是想考你們法務缺,結果今年沒開,只好退而求其次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1 20:14:00
明天送件到檢察署來問一下書記官好了XD
作者: l23l23 (喔)   2016-07-21 20:17:00
我不知道我損害什麼 所以我可以提告 = =? 這是法律見解??雖然跟郵局沒關係 但是我好好奇!!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1 20:18:00
123大~認真就輸了~其實已經離題很久了r~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1 20:19:00
原po引的法條保護法益是隱私權,不必要有財損,但他自己過這麼久才來找人麻煩這點有點說不過去
作者: kanna ( ̄︶ ̄)   2016-07-21 20:19:00
然後原po...你要的答案也差不多完整了,就不用再一打多了了吧...早點睡,明天養足精神行動去~ (如果有後續回報就
作者: yaikei (danke)   2016-07-21 20:20:00
就是個任性的孩子而已
作者: kanna ( ̄︶ ̄)   2016-07-21 20:21:00
太感謝了)
作者: l23l23 (喔)   2016-07-21 20:21:00
記得提告了 來分享一一下 不然郵差害人吃官司都不知道
作者: misiakimo (Moby)   2016-07-21 20:22:00
希望有後續可以另PO新文~這板看得眼好痠~撤退~
作者: kanna ( ̄︶ ̄)   2016-07-21 20:24:00
考郵局法務跟公務員初考完全無關啊,嗆這有點過分了
作者: l23l23 (喔)   2016-07-21 20:26:00
反正等你的分享啦 告成功了 大概新聞會來檢討代收XDD不用回我 我就只是單純希望看到實務經驗而已
作者: ddity (ddity)   2016-07-21 20:57:00
DM 也有掛號的
作者: slan (幻)   2016-07-21 22:22:00
你只能查你寄的那封,並且您要有您的掛號條碼沒有掛號條碼,說要查啥都是假的,根本查不到
作者: yanki826 (無言也是藝術)   2016-07-22 00:40:00
拿掛號條碼 到妳附近郵局 說要查詢簽收單 務必六個月內!只有掛號才有簽收紀錄 付傳真加查詢郵資 就可以!但我想妳還是親自跑一趟投遞局應該比較清楚簽收紀錄(簽名 代收人)簽收單紙本 是保留六個月..我想妳主要是想查簽收單..簽收單不會電腦建檔 有簽收應該就是投遞成功勞
作者: g76857 (瓜)   2016-07-22 15:20:00
6個月的查詢期限本來就是指「寄件人」的查詢期限,如果你知道掛號編號,是可以問問看啦希望可以分享後續
作者: gwen31337 (嘩啦啦~)   2016-07-22 16:49:00
簽收不須本人 我自己遇過上網查詢信件被簽收結果是被鄰居簽收走 郵局人員看得單子告知我簽收者姓名變成我自己還要去跟鄰居要信 重點是我也沒有委託鄰居幫忙拿信 超級無言不用想太多對方刻你印鑑or簽你的名字不需要收件人本人簽名或是印章也是可以收信的另外對方有沒有信件交付予你或是保管信件的責任就需再探討 我之前是有找過七個月前左右的簽收資料但是真的是很幸運郵局還保有資料且對方願意提供對了查詢前提是保有掛號編號且是寄件人
作者: shalu (PTT郵局板Post開板囉!!)   2016-07-24 00:45:00
請板友們理性討論 勿偏離主題或是做挑釁情緒的用詞用語我個人以為把事情解決比較重要~~郵局有一項服務https://amiwb.post.gov.tw/ 給眾板友們參考看看 謝謝
作者: anncutie517 (Ann)   2016-07-24 16:28:00
看完這串 有沒人跟我一樣覺得很恐怖?總覺得原PO把沒收到信的怒氣全發洩在回答的人身上= =郵局不是還有一個可以把寄到某地址某米人的信件轉送的服務嗎? 想必這個問題應該也不是一兩天了 多年來不處理 現在感覺上是要逼人家拿人家沒有的東西出來的fu
作者: bartigal (魚雷~~~~~)   2016-07-24 23:19:00
等待處理結果吧 少做無謂的猜測了 猜...也放在心裡嘛
作者: limpidfish (墨子)   2016-07-25 16:38:00
改投改寄期限好像只有兩個月吧,超過還是會投舊址
作者: JITER (噴出總在被洗後)   2016-07-26 23:31:00
如果預計會有重要信件..自己不去機關改地址..是誰問題?整楝吃租或公寓室大樓..會不見很正常阿..管理員收了..一定是照號碼丟進信箱..住戶看不是自己的..直接丟垃圾筒..一直被丟信的人才覺得麻煩咧.改地址應該是你的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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