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2日
發文字號:人字第1060600935號
(因為有高層會巡視這邊,我怕貼出公文又要被電話關切,煩死 = =
請大家登入內網找公文囉,還滿新滿好找的)
我認為的重點如下↓
職階人員考核要點:
1、將職階人員考核由等第制改為分數制,並刪除考核晉級
須提報董事會核定之規定;另增訂累計5年年度考核均列83分
以上者,得予再晉1級之制度,以激勵工作表現優異之職階人員。
不過…
新制度從106年1月1日開始,不往前回溯……
(我整整12年的青春啊 T-T )
而且分數還有比例分配,一個單位裡面:
89~88分 → 25%
87~86分 → 30%
85~84分 → 30%
83分以下→ 15%
↑真是非常公務員的規定,打考核分數不是看個人能力,
而是看單位裡有幾個人……
若大家都很爛,不能全給低分;
大家都很強,也不能全拿高分…
郵局啊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