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到新營某支局報到滿三個月的郵務士 開始送信後接收的是一位退休大哥騎過的野
狼車齡約五年(聽其他大哥說那位退休大哥不會騎車所以這台車車況很差) 結果我開始
騎沒多久一個月車就壞兩次(一次是在送信過程中啟動馬達故障,在大雨中等了稽查一小
時) 另外一次就是離合器壞掉 在修好之後我騎了一個月好好的但今天卻又開始出現無
法入速的情況 打電話請車行來維修的結果就是離合器又燒掉 稽查剛剛直接打電話來大聲
嚷嚷說這次就是我自己的問題了 他不能一個月跟新營總局那報修兩次離合器 所以要我自
費(維修費1200)或是寫報告 但他非常清楚地表示叫我懶趴捏著自己掏出1200了事 他就
不用上報了 當下聽完覺得非常不合理 我又不是騎著郵局的車出去玩而是在送信欸 為何
不是去質疑車子的問題而是先指責我騎車技術不好把離合器含著在投信箱 馬的我又不是
在玩命 所以想請問各位外勤前輩們我真的該自掏腰包了事還是寫報告比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