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 投遞行政文書疑問

作者: hum2100 (哈哈)   2018-08-15 17:13:02
各位前輩好
想請教一下 如果今天有行政文書雙掛號
名字是用公司名稱
那假如沒有公司章 或負責人章
可以給 收件人的家屬簽收嗎?
(收件地址是負責人住家)
謝謝
作者: Kyushu1012 (四姐)   2018-08-18 11:36:00
要懂得保護自己,除非你很熟的人,不然很陌生的法院或國稅局掛號最好蓋到本人章最保險,有的離婚還跟你說是夫妻,要你補章補不到就糗了
作者: wwfwweword (阿肥)   2018-08-15 17:22:00
註明負責人關係,如果不行會在補回址
作者: stan0326   2018-08-15 18:02:00
請家屬準備公司名的印章
作者: teddy72 ( )   2018-08-15 19:01:00
負責人還勉強可以給(會註明負責人) 家屬就算了...
作者: goodguy5566 (好人5566)   2018-08-15 19:11:00
ETC、罰單、停車費那種比較沒差,國稅局一定退...
作者: dragon8332 (核四在人間)   2018-08-15 19:12:00
你給有事你負責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8-08-15 19:43:00
到時退回來要求補章你就糗大了
作者: SKY22 (小涵小涵我愛你!!)   2018-08-15 19:44:00
婉轉跟住戶說開單請他去領好了 公家機關有的很麻煩 我們明明只負責投遞 搞得我們好像是他們的附屬機構我是都會說是寄信機關的問題 如果上面有註明負責人姓名我就會讓他領 請他跟寄件機關反應
作者: peihome   2018-08-15 20:18:00
被退一次你就知道煩了,請他回去準備印章再投就好沒印章就開招領,行政文書沒什麼好凹的
作者: welf (豆干)   2018-08-15 21:06:00
請依照郵政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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