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是舊公寓,我自己一個人住在四樓,一樓是我親戚在做生意(賣吃的)。
一開始是我在蝦皮購買一些小東西,所以買家使用掛號信寄(也是買家建議,怕遺失)。
後來等到10/4受不了,才向買家要了信件號碼。
上網查詢後才發現“10/3已經投遞成功了”。
https://i.imgur.com/UFQaTHz.jpg
如圖,僅僅四條項目。
後來我10/6號我向樓下親戚詢問是否有我的信件,親戚拿給我了一封,但我上樓拆封的時
候才發現是我9/16安裝冷氣時,冷氣行寄來的發票,這我原先也不知道,“所以我上蝦皮
買的東西到現在還不知道去向”。
後來打給郵局24小時客服反映這件事,得到的答案是建議我去郵局填單查詢簽收人資料(
因為郵件投遞成功)。
到了10/8我去住家附近郵局反應要填單,但櫃檯阿姨似乎也不太曉得流程怎麼走,我才表
示是客服叫我來填單的,櫃檯阿姨才拿單子給我填,填完到家後,很快剛剛的櫃檯阿姨馬
上回電給我,得到的答案是我一樓的親戚收的。
直到10/9號晚間我再次向親戚詢問,依然是沒有我的信件。
(補充:之後過10/10號凌晨一點時,我打電話給郵局24小時客服專線反映這件事,得到
的答案也很爛,叫我採取其他法律途徑,我還說我收件地址寫的是四樓,他竟然回我誰簽
收的就是誰簽收的,跟樓層沒有關係...我大傻眼,完完全全推卸責任的說詞,且完全沒
提供任何幫助)
目前我打算再去向親戚做最後一次(第三次)確認後,待10/11再向郵局做最後一次查簽
收人資料,同時要求這次必須提供相關文件證明簽收人是誰。
來這邊請教各位是否有處理過相關事件,希望能提供意見。
先感謝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有需要會再補充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