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詢問一下大家。
我的工作內容是幫公司寄大宗掛號,櫃台郵務人員有跟我說過
收件人姓名要一定寫全名或是寫公司全名的X先生或是X小姐。
今天去寄信時,上面是寫公司全名+X小姐,幫我寄信的郵務人員
就說,你怎麼沒有寫全名?我就說我有寫公司全名,這也是之前
另一位櫃台人員跟我說的規則,而且有時後這是寄給客戶的,我
沒辦法知道客人全名,他就質疑我怎麼做不到(聽到這句就火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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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寄信的人是本公司業務,他們也無法要求客戶提供全名,只能盡量要求公司名一定要
有!
火的原因還有是那邊還一堆人幫腔,但我今天要求寄信單位寫得格式也是郵局員工跟我說
的,若一開始就要求寫全名,我也不會那麼生氣!
所以想上來問問,到底正確的書寫規則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