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想問在郵局上班的板友,關於郵局專用信箱的寫法,你們喜歡哪一種?或是說哪種
格式對你們作業最有利呢?
早期會寫:高雄郵局第1-68號信箱
(假設第1支叫PTT郵局)
後來發了一封提醒函,叫我們改寫成:高雄PTT郵局第68號信箱
說這樣比較不會搞錯,以後都直接寫這家郵局的名稱,加上信箱號碼就好。
但是……我收到信的時候,常常看到信封上被筆加註 Box 1-68,我在想是否還是改回
原本的郵局支局寫法比較好,郵局員工是不是比較喜歡看到1-68這種格式,而不是你
告訴他這家郵局的名稱(然後他還得自己翻譯成支局)。
感謝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