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在某些方面真的非常不便民
有些人上班時間跟郵局一模一樣
導致類似雙掛號這種東西勢必請假才能領
今天早上幫朋友到汐止樟樹灣郵局領雙掛號
接下來的經歷真是讓我大開眼界
http://i.imgur.com/RFIhbQ3.jpg
我按照上面第3條攜帶我的身份証、通知單、他的印章
一到現場先問我是他的誰
我說是朋友,他直接說不是家人那這樣不行哦(OS: 所以家人就可以?)
叫我下次帶個委託書來再給我領
接著我越想越不對,我照著第3條說明來領雙掛號這樣問題在哪?
他開始凹不然你下次帶本人身分證來就給你領
我就說不是印章 “或” 委託書 為什麼這樣還不行?
他就說印章是很好偽造的,這樣不符合程序(OS: 要印章安全度很低我認同,不過這是你們郵局自己紅紙黑子字的規定啊)
後來還掰說第1條已經說需要本人身分證了
因此第3條也是延續第1條,因此我還是需要帶本人身份証來領取
(OS: 這個邏輯我完全無法認同,讓我更堅持今天一定要領到。如果他當下願意態度好一點說他們的通知單敘述有誤,會再修改,或許我就摸摸鼻子下次再來)
僵持不下我直接打給客服問個清楚
客服馬上說我這樣是可以領的
我隨即將電話給現場郵務人員聽
他也是堅持這樣給我的話不符合行政程序什麼的
最後好像請了客服的大主管請示到底可不可以
結論是... 可以
因此我也簽了名順利帶走雙掛號
他最後還在說幾十年來他都是這樣處理的
我當場跟他說或許是有改變規則什麼的,我們不知道
但你們要時常更新一下總行的規定
前後浪費了我40分鐘以及12分鐘的電話錢
損失慘重,但希望可以幫到未來有這方面需要的人
另外,我家明明離另一家週六有營業的郵局較近
偏偏被劃分到這間我也是覺得很麻煩
希望郵局可以好好想想怎麼讓朝八晚六的人好好領雙掛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