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郵政達人
寄了一封限時掛號出去,「寄件人」的地址電話寫錯了。
正確的說,當時是列印的,也不知道列到哪一家廠商的地址電話,
或者是說地址電話那個貼紙貼錯張了。
現在叫我回想,當時寄件人地址電話我也不知道是哪一個。
收件人那邊是「多投不進、多投未取」而且他出國,短期也不會回來拿了。
這封掛號信會退回去到寫錯的那個廠商所在地嗎?還是會直接存放在郵局裡面?
電話也是錯的,所以就算郵局打電話叫「寄件人」去取回,我也收不到電話或簡訊。
我能不能憑著手上的掛號信收據去郵局拿回這封文件呢?
它會被退回寄件人的地址或者存放於郵局內呢?
那我和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電話不符合,
我可否憑著掛號信收據來證明當初是我寄的,因此而領回該封文件呢?
謝謝各位郵政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