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的各位大家好!
因為有處理團體戶業務,有時會有轉給其他人郵局帳號的需求
但團體戶並不能辦金融卡,網路郵局也只能檢視不能交易QQ
所以只能臨櫃(而且還非通儲戶限立帳局)辦理
一般的做法是提現後,再無摺存入他人郵局帳號
缺點是雙方的簿子都沒辦法直接辨識金流流向
但如果要做轉帳提款及存款(1524+1525),又會需要雙方的簿子
所以就想說,有辦法用轉帳提款(1524)+無摺存款(1520)的模式處理嗎?
如果可以,那麼受款人的存摺是會顯示無摺存款還是轉帳存款?
會顯示轉入帳號或戶名,還是可以填寫無摺的備註欄位呢?
先謝謝大家的幫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