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好
因為我弄丟了很重要的EMS寄件者地址
回老家的時候邊找邊哭,還是找不到
請問是否能夠使用收件者地址,向郵局反向查詢相關歷史紀錄?
寄件時間為2005年的12月,因為是從香港寄來台灣,所以是國際信件,我知道這時間太長 我也知道重要的文件應該要自己保存好,現在正在設法尋求解決的方式
請問郵局是否能夠有紙本資料讓民眾自己查相關紀錄?
不好意思打擾大家了,感謝大家的閱讀!
郵局不會建檔EMS的地址資料,所以沒辦法用地址查;郵局只會留存紙本資料(寄件人一份,郵局一份)。但是2005年資料銷毀的機率正常是100%,不正常是99.9999%,剩下那不到1%的機率是運氣太好的好。
2005年到現在,還沒銷毀這個局屋檔案應該爆掉了Orz還是祝原Pororo好運為啥變pororo,被白癡手機陰囧
作者: bigyoiyoi (ヨイ) 2022-12-17 21:14:00
謝謝各位的回信 我會去投遞局問問看
作者:
assess (真是糟糕的自己)
2022-12-17 23:06:00沒有得查,放棄吧
作者:
ppthong (hong)
2022-12-17 23:37:00兩年就銷毀了
紙本資料是在交寄局,不是投遞局喔。原來是境外寄來的,那100%沒得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