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教]關於幼兒園老師的態度問題

作者: askey (像鑰匙)   2014-08-14 10:24:58
※ 引述《aurora54ol (水晶童話)》之銘言:
: 各位前輩媽咪好:
: 最近讓家裡的小朋友(2Y1M) 上幼兒園
: 小朋友早上只要一看到學校到了就大哭,
: 有時候比較嚴重是進到學校跪坐在地上大哭,或整個坐著頭往後倒,後腦杓著地
: 老師說因為環境不熟悉的問題一直要我們放心
: 但我擔心的不是他大哭, 而是老師對小孩的態度..
: 老師要把小朋友帶進教室前是拉著他的雙手有點拖進去教室的感覺
: 有一次拔拔送他上學,他哭鬧不肯進去
: 拔拔看到老師把他拖進去還當場跟老師糾正說可以不要用拖的嗎
: 老師也沒說什麼就進去了
: 後來拔拔跟園長反應
: 園長只說那個老師要離職了,他們會改進
: 念了快兩個禮拜, 每天還是哭鬧,
: 老師的態度也沒有很有愛心和耐心的感覺
: 看到她們把孩子接進教室的方式真的很不舒服
: 目前大部分都是跟園長接洽,只有園長的態度比較讓人能接受
: 但是老師的態度不好, 應該怎麼溝通呢?
: 很猶豫要不要離開那所學校, 但是學費不能退, 真的好燒錢....
: 但是每天看到孩子不開心更心痛..
幼兒園如果說不能退,那就去主管機關縣市教育局投訴吧
請參考以下法條(每個縣市都抄來抄去~就貼台北的參考)
臺北市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幼兒園為設立於臺北市之公、私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
......
第七條 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園者,幼兒園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 學費及雜費:
(一)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離園者,全數退還。
(二)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離園者,退還三分之二費用。
(三)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離園者,退還三分之
一費用。
(四)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離園者,不予退費。
二 代辦費:按幼兒未就讀月數及當月未就讀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日數比例退費;材料費
已購買材料並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應發還成品。
三 代收費:依臺北巿幼兒團體保險辦法、臺北市幼兒園家長會設置辦法與臺北市公私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雜費及代收代辦費收支辦法等規定。
幼兒園依前項規定退費時,應發給退費證明單,並列出所退各項目及數額。
公立幼兒園幼兒轉學至其他公立幼兒園,其學費及雜費不予退費。
連請假天數五天以上都可以退還部分費用了,何況是沒唸多久......
只是不能全退就是了~畢竟人家也有支出成本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