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有念新北市幼兒園,在學期中入學,在學期中退學的收退費問題。
某幼兒園一學期5.5個月(8月中到1月底),註冊費是23500。
依照下列法規,請問公式是否正確?
假設是10/8入學,註冊費的部份
23500*4/5.5 = 17090
(是否月初1號入學,最不會被逾收?還是可用周計算呢?)
若六周內退學,是否退還這個金額
17090*2/3 = 11393
https://i.imgur.com/8n5aqmW.jpg
我前幾天問園方收費問題,只見老師拿起計算機,
喃喃自語說新生入學老師需要花比較多心力照顧。
「媽咪,那我就酌扣你5500,收你18000好了,你看這樣子可以嗎?」
當下我只說手邊沒有計算機,不清楚比例。但老師最後的意思是說可以議價嗎 @@
因為回家我依照法規算出來的金額是比較少的。
接著我要問退費的問題。我就說 「假如孩子真的念得很不適應,那… (退費部份怎麼計
算)」
括號的部份我都還沒說出口,老師就說 「媽咪,我們要相信孩子有辦法一直念下去,很
多時候都是爸媽放不下,如果一直擔心害怕的話,孩子就會真的念不下去,我們要有信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