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中研院院士許倬雲被控在口述新書,由中國記者李懷宇所撰寫的
「許倬雲談話錄」中,提到「李敖說謊、偷書、台大沒畢業」等語,被李敖一狀告上法院
,台北地檢署認為,許倬雲在該書二刷時,曾請出版社刪去被李敖提告的內容,還表示因
年代久遠,證據已難追查,檢方認定許倬雲涉及加重誹謗罪嫌,今天上午將他起訴。
起訴書指出,許倬雲在99年1月間,在中國以口述方式,委由中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出版「許倬雲談話錄」,內容提到「李敖說謊、偷書,他把敖姚從吾房間的書偷出去,賣
掉了,有一個美國學生在街上找到一本書,有台大歷史系圖章,說這是李敖賣出去的,等
到李敖要畢業的時候,我不蓋圖章,所以,他沒能畢業」等語。
檢方表示,該書販售到中國及台灣各書店,李敖收到友人信函後才知道此事,在99年3
月30日具狀提告,許倬雲向檢方說,撰文的記者有相當程度簡約、省略或增加,不過,檢
方根據李懷宇的公開聲明,認為許倬雲將該書文稿修改後,才寄給撰文記者,再由記者定
稿,直到2010年1月正式出版期間,從未收到許倬雲要求刪除該書有關李敖的內容。
檢方說,根據李敖的台大碩士班資料,當初李敖是因休學逾期未復學而退學,與成績無
關,而且李敖在民國50年9月到52年1月至台大碩士班就讀,不過,許倬雲在民國53年到59
年在台大擔任歷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李敖在52年1月退學時,許倬雲是擔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