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批人抄論文做賊 研究員公然侮辱(補充)

作者: map456 (Xi)   2012-08-01 09:25:39
原文網址:http://tinyurl.com/cgtzlb6
..中研院歷史語文研究所一名前研究員,認為同事所撰寫的博士論文有抄襲李敖著作的嫌
疑,以「做賊、陳世美化」等文字指責同事,被對方控告。台北地院以公然侮辱罪,判處
研究員拘役四十五天、得易科罰金。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62歲的中研院前研究員盧姓男子認為,同事邱姓男子民國86年間在台大歷史
研究的博士論文內容,有疑似抄襲李敖《千秋評論》著作的嫌疑,所以他在民國99年9月
間,基於公然侮辱的犯意,在文章《抄襲的知識社會學》裡以「人而做賊」等字眼,公然
嘲侮邱姓男子。台大歷史系為此開會討論,認定邱姓男子沒有抄襲,盧姓男子因而被控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盧姓男子否認犯行,他辯稱是善意針對抄襲學術歪風加以批評、討論,
並無侮辱的犯意;而且「人而做賊」是假設語氣,主詞為泛稱之人,未具體指名邱姓男子
。法院認定,對方有沒有抄襲、剽竊他人的文章雖然是可受公評之事,但法院引述教育部
國語小字典解釋,認為「賊」字有:竊盜財物以及奸詐、狡猾等兩種含意,都是社會上對
人格負面評價的詞語,因此公然侮辱罪成立,判處拘役四十五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
訴。
補充以下:
原文在文化新高地FB
文化新高地
盧建榮教授初審敗訴了,但新聞卻流於皮相,小編特此說明:
首先,邱某若是對盧先生的「抄襲」指控感到名譽受損,也應針對抄襲指控的本身提「誹
謗」或「加重誹謗」。但他卻是挑盧先生不妥的用語提出「公然侮辱」。這根本是轉疑了
「抄襲」的焦點,而著重在「有沒有罵人」的法庭攻防上。現在初審斷定盧有罵人,但「
抄襲」呢?卻依舊無解。
第二、有看過盧某「抄襲的知識社會學」這本書的人就會清楚,盧某質疑邱先生的抄襲不
是無的放矢的,而是有憑有據,逐一比對條列的。在學術而言,若有抄襲疑慮,本來就該
提出質疑,結果質疑者反而被告,這豈不太好笑了點?
第三、所謂台大作出的「認定」,不但沒有公開,甚至連一本像樣的調查報告都沒有,如
何能服眾?而且所謂認定的委員們,有些還是當年指導過邱某的老師。老師說自己學生沒
抄襲,這難道有公信力?
總之,我認為,若要洗刷「抄襲」之嫌,不如以公平、公開、公正的程序,請專業的人士
來判斷。以及,若真要對簿公堂,那也請對抄襲的指控提出控告,別繞圈圈在一些「不雅
的用詞」上來混淆視聽吧!
心得:沒錯!法官應該先判斷有無抄襲才能成立污辱的事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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