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它] 多家精醫單位疑違精神衛生法-衛福部回復

作者: a19930615 (喵喵)   2014-08-29 20:59:52
[新北市]
心理衛生及長契照顧科 公務信箱
親愛的民眾您好:
有關您於103年7月31日致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陳情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103年北區暑期
精神醫療機構實習方案」敘有不收曾在精神科就診者之實習學生一事,經衛生福利部轉交
本局處理;該院已參酌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二條病人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即
日起移除實習申請之限制條文。
感謝您提供的意見,倘有其他需服務的地方,可再來電洽詢,新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專
線(電話:02-2257262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敬祝
平安順心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承辦科室:心理衛生及長期照顧科
承辦人:郭小姐
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1073
[桃園縣]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回覆您向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申訴之案件
您好.....我是桃園縣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楊小姐
日前您陳情於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
近兩天欲回復您此案件辦理情形
分別於103年8月25、26、27、及29日致電您的手機數次未果
故透過e-mail方式將回覆公文傳遞予您(如附件) http://ppt.cc/fL-z
若您仍有相關問題,可洽詢本局
謝謝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心理健康科
技士 楊雅雯
03-3340935*3004
tyharwin@tych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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