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一直想不明白這個道理
可能我的想法與一般人不太一樣
我一直主張 人生而在世 離去的方式也該是由自己去決定的
如果你在很清醒的狀態想清楚了 認為自己真的找不到人生的信念
為什麼不能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
我知道 很多人會說 你這樣的決定會讓身邊的人很難過
可是換個角度想 要我一直困在桎梏的身體裡 就是好的選擇嗎?
當然前提 並不是一時的情緒使然
這不是我要討論的重點
我查了很多可以捐贈大體的機構 都不接受自殺者捐贈大體
理由都是 "自殺者不夠尊重自己的生命"
是這樣的嗎? 到底是我們不夠尊重我的生命 還是你們不曾在我的情況下考慮
現在台灣的醫療缺乏大體老師
我想捐贈我的大體 如果我明確的想清楚的決定我已無存活的意義
為什麼我不能發揮我人生最後一點貢獻?
很矛盾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