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前輩好 小弟有個朋友患有強迫症(神經官能症)
就醫紀錄約兩年 持續有在吃藥 因此狀況跟一般人沒兩樣
本來想申請免役 但考量
1.精神疾病在免役流程申請上繁複且不容易通過
2.怕以後找工作會有影響 (資方若知道是因精神病而免役的話)
其實與朋友相處下來發現他真的跟正常人一樣
但他也說若不了解強迫症的人 會把他們當成異類甚至精神病
而小弟朋友也決定服替代役(有中籤)
但不想在軍中被發現有這疾病 (不過需要每天吃藥)
因此這邊想詢問過來人的經驗
(1)在替代役役男輔導需求調查表的精神項目上是否能勾選無困擾
(2)於第一天的體檢是否可以不向醫師坦承有該疾病
因小弟朋友怕帶藥進去且被長官發現有在吃精神病的藥還刻意隱瞞
後果會不堪設想
小弟朋友目前決定的做法是在(1)勾輕微困擾且在(2)體檢時向醫師坦承
但不知道接下來會不會受到歧視或另類的對待?
小弟朋友一直保證他可以跟其他人一樣...不希望被貼上標籤
雖然這樣可能有點自私 但為了他好 才來版上求救
以上還請各位有經驗的過來人幫忙解惑或稍加建議 小弟代朋友向大家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