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想死。
將近10年來從被診斷有憂鬱症和失眠開始,後續有被診斷出有恐慌症、強迫症、輕度憂鬱
轉為重度憂鬱、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因為性向被家暴、被霸凌、被性侵、、邊緣性人格障
礙,對於聲音也特別敏感,走在路上、
搭捷運都要帶耳塞,家人講話的聲音也會讓我煩躁崩潰,本身也沒有什麼專業能力,這10
年來大部分時間都沒有在工作,這幾年又惡化的特別嚴重,查邊緣性人格障礙的資料,把
身邊關心我的朋友都推開了,因為怕傷害到他們。
現在支撐我的就是PS4、很想看的電影、還沒有完結的美劇。
除此之外真的沒有什麼好牽掛,與其拖累社會,不如一走了之算了。
當然一定會有很多人說,你要給自己機會呀、不要放棄希望會越來越好的,但是我真的看
不見未來,這10年來什麼方式都嘗試過了,精神科的藥被我吃到無藥可開,史地諾斯和FM
2最高劑量的兩倍也睡不著,心理諮商也試了,大麻二酚3000mg也沒有用......
找過各種資料,但無論是哪一種自盡的方法都有不同的說法
燒炭,有人說會很安詳臉色紅潤的離去,但又有法醫在電視上說燒炭自殺的人其實是很痛
苦的。
上吊,如果是扭斷脖子的樣子會很可怕(雖然我是無神論者,但親友如果看到應該會換他
們創傷)
跳樓,有查過資料10樓頭部墜地必死,但死相也是很慘,而且我有懼高症。
為什麼這個社會不給真的痛苦到極點的人有安詳離開的選項?
就算安樂死合法真的通過,也一定只適用於生理重症病患
那心理層面的重症呢?公共衛生不是都在宣導精神疾病的痛苦不一定亞於生理上的痛苦。
但精神科醫師、諮商師、社工乃至於整個社會都把自殺污名化,我的諮商師告訴我,他不
會建議我怎麼做決定,但會希望我在做決定的時候能夠考慮到更多的選擇,那自殺為什麼
不能成為一個選擇呢?尤其是其他選項都更痛苦的時候呢?
我自認為自己算是蠻會讀書考試,但求學階段被很多事情分心加上懶惰,如果我重新報名
指考,不求台大醫學院任何醫學院的科系都可以,唸書期間留意哪些方法或者哪些藥物可
以快速安詳的離開,等拿到執照之後再藉由職務之便,幫自己注射馬上致命也不太會痛苦
的藥物,就算瀆職法律也追訴不到了。
唉,只想要好好的離開,怎麼這麼困難...公共衛生體系整天在談自殺防治,對於我們這
種極度重症的病患,根本就是雪上加霜,那些勸我們不要自殺說我們自殺他們會很難過的
人,這才是情緒勒索吧!
就像電影《大象席地而坐》說的:
「我的生活就是一堆破爛,每天堆在我跟前。我清一塊,就又有新的堆過來。」
「你能去任何地方,可以去,到了就發現,沒什麼不一樣的。但都過了大半生了 ,所以
之前得騙個誰,一定是不一樣的 。」
「這個地方的人,為什麼會那麼邪惡呢?總是你走在大街上,就有個人跳出來要搞死你。
」
「人活著呀!是不會好的。會一直痛苦,一直痛苦,從出生的時候開始就一直痛苦。以為
換了一個地方會好,好個X呀!會在新的地方痛苦,明白嗎?」
X你的自殺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