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住過台北榮總精神科急性病房的主要住院地點在精神樓3樓的D030病房
首先我會住進去是因為精神狀況真的到達臨界點
多次計畫想去自殺跟跳樓讓醫生只好收我去住院
之後也因為被診斷F2089思覺失調症所以有時候不太能控制自己的想法總是有些很誇張的計畫出現在我腦中結果被醫生是我嚴重要立刻住院
我住院治療7次
每次都覺得很痛苦然後住院時間約18~25天
住院裡面不能用手機
病房採男女分開住(但都在同一層)病房以同性別為主
偶爾去護理站看看有什麼事
可以請護理站幫你代購生活用品
舉凡牙膏牙刷衛生紙成人尿布還可以買蘇打餅
護理站會保管你的手機跟不超過2000的錢
住院後要全面安檢(太長的東西會被收走)然後雨傘、布鞋、衣褲(都不能有繩子)會連同背包鎖在衣櫃裡面
住院每天早上會有醫生查房詢問近況跟為什麼要住院
一開始住院的七天內都不能參與病房的職能治療活動
原本榮總有規定可以外出也因為疫情取消
表現稍微好一點會有職能治療師來說可以去OT
但如果還是一直很想自我了斷或是精神症狀不穩可能就無法參與
住院裡面只能用電話卡通話
生活算規律但沒什麼自由
主要治療急性發作時的狀況
我自己也住了多次覺得暫時穩定情緒有幫助自己不要亂想
如果不適應也會有社工或護理師來關心住院情況
總之能不住院最好,但是如果撐不下去有需要經過醫生討論之後就去住看看
住院也不會太恐怖只是做自己比較實在(我那時不管在裡面別人發生什麼事都跟自己說那與我無關)不要太重視病房裡面的交友不然容易被護理師說逾越病室規則
好累打了好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