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判決

作者: 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   2013-10-28 19:00:25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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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訴人ID:changatcmu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ongbow2
(b)文章編號:#1IRLoTaX (Violation)
3.被申訴之判決︰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先前在fastfood板發了一篇文章
遭Keo版主以違反版規刪除(違反板規與否仍有爭議)
但根據該版版規
如有不符合板規之文章
版主須將文章S之後通知原作者修改
但版主逕行無視此步驟
直接將文章刪除並水桶(版主在檢舉板也有承認所作為有討論空間)
並沒有通知
在我收到水桶公告時馬上與版主聯繫
但版主馬上就離線沒給別人申訴的餘地
再加上版主多日不上線處理版務
因為水桶時間不長 加上後續處理申訴時間
等於完全沒有給人申訴空間
版主先無視版規於先 後又不給使用者申訴空間
有礙使用者之權利
很明顯不適任版主之職
因此用多封站內信向版主表達不滿
其中字字屬實
自認為沒有如longbow2所說
"被檢舉人於信件中之"獨裁啊幹"等文字,
依前後文義以一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
之文義
再加上keo版主並沒有向longbow2說明前後文
逕自獨獨將有利其判決之內容轉錄
未將前後文及事發經過一併附上
有礙longbow2之判決公正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1.附上該板板規節錄
1-1.禁非關板旨、火星、注音、含不雅字眼、鬧板、挑釁、廣告、灌水、引戰爭吵
、一行(或未滿20字文章)等文章。
以上文章將予以刪除,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或劣文處分。
註:注音、火星、不雅字眼、一行文等,於S標記後未更正者將於半小時內刪文
2.附上與版主第一封溝通之信
作者 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
標題 水桶申訴
時間 Tue Oct 8 00:06: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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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並沒有寫簽名檔視同文章一部份這一條
其他版有這種規定的都會附在板規上(如八卦版)
請版主不要太超過
依照板規
做該做的事情
否則將往上申訴
3.附上板主回覆
作者 Keo (猜猜我是誰 ? ^o^)
標題 Re: 水桶申訴
時間 Fri Oct 11 23:06: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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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毋須附註此項規定
簽名檔一向就是文章之延伸
如有不服請向組務申訴
4.附上keo有異議之信件
作者 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
標題 桶完人就跑啊
時間 Tue Oct 8 00:11:1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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頗ㄏ
作者 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
標題 版主這樣當的啊
時間 Tue Oct 8 00:11:3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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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啊幹
作者 changatcmu (台中金城武)
標題 這麼久不上線
時間 Thu Oct 10 23:03:4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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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用管版?
版主當好玩的只會桶人?
文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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