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訴人ID︰sindia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ongbow2
(b)文章編號:《Violation》#1ItKGbGW
3.被申訴之判決︰信件違規
4.不服理由︰camry2006身為板主只想享有板主權力,但有愧板主職守之嫌!!!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1).因高雄板板主:camry2006于 2014/1/15<劣文退回>本人文章,
本人由於是初犯,所以立即寫信請問可否將我的劣文收回??
camry2006回信如下:
作者 camry2006 (http //ppt.cc/hWhD )
標題 Re: 劣文退回(徵抵用券)[徵求] 金弘笙汽車百貨"滿千抵200"折價券!
時間 Wed Jan 15 21:04:0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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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點數、公仔、折價/抵用券等視為贈品。
僅開放在置底買換區徵求,或點數、公仔同種類互換。
禁止發表徵求文於板上,違者劣退。
謝謝
以上camry2006回信內容和我的問題完全無關!!
因為我是詢問"初次觸犯板規~可否將我的劣文收回??"
而不是問我犯了哪條板規!!
(2).於是我再次寫信請問大概如下:
1.我曾在他板誤觸板規,經由我的請求他板板主立即取消我的劣文!
(在此先說明我沒有強迫或勉強camry2006他要刪除我的劣文!!)
2.自行申請刪除劣文後,再接下來需要做些什麼事??
雖然camry2006有先聲明勿再來信,但是camry2006"初次"回信內容完全答非所問,
而我只是一般板民很客氣的請教公事!信件內容也無漫罵或攻擊等字眼!!
信件內容都是有關於站務或板務請教camry2006
camry2006身為板主一職回答:站務或板務問題也是應該且該盡的職責吧!!
(3).我的信件內容也都很客氣且針對重點提問
camry2006身為板主不該不回答板務還來檢舉本人
況且camry2006沒有回我信後,我也沒有再寄信過去
故本案件和<一般蓄意騷擾>他人完全不同!!
請站務警察明察秋毫,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決!!
不要只是一面倒向”只享權力卻不盡責任”的板主這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