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對 Wanted 水桶一周判決不服

作者: smallgger (小小雞)   2014-06-21 19:10:55
1.申訴人ID: smallgger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corona
(b)文章編號:53373
3.欲申訴之判決︰
我並未違反,該版主所說的板規第七條,我既沒有將恩怨帶到版上
也沒也散佈任何人的 ID ,我文章說的都是自己的事情!
4.不服理由︰
我只是回文版友發文,但是我並未涉及任何恩怨,也沒有散佈任何人的資料
說真的這是我第一次回文在版上,我認為版主根本沒有看清楚我的回文文章
還有剛剛去看,發現可能是回文時,自動引述到原作者ID的關係
但是說真的,板規第七條並未說到"不能有"自動引述原作者ID上面
假如系統自動引述的不能用,至少至少板規上要註明
但是板規並沒有註明,這感覺有點像是版主自動無限上綱.......
更何況是我是回文到版上的文章,按"+"不是一樣會跳到第一篇嗎?
不是一樣會知道原作者是誰嗎? 說真的因為系統自動引述原作者ID而被水桶
讓我真的很搞笑!
請問一下 wanted 板規上那一條有說到不能有原作者 ID 的引述?
要水桶別人,至少遊戲規則要說清楚,沒有的規則不能版主自己無限上綱
我並非蓄意散佈別人 ID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以下是我發文的內容,我只是單純的回版上網的文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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