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僅對#1KHt8hKR (Violation)第3點判決不服

作者: el4e8d (還不是靠我豪?)   2014-10-23 02:31:09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el4e8d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longbow2
(b)文章編號:#1KHt8hKR (Violation)
3.欲申訴之判決︰
引用自#1KHt8hKR (Violation)之第3、4點判決
『3.信件騷擾部分, el4e8d 信件中的意思是指,若非同意使用推文做為簽名檔,
就不願繼續溝通,此非全然之拒絕溝通,乃附條件的拒絕溝通。依此,
若 ssnlee 繼續寄發信件,是否即為信件騷擾,是否可援本板早期判決
先例 #14xM0aHS 加以處罰?本板認為尚有疑義,故不予處分。』
『4.ssnlee 檢舉 el4e8d 之部分,首先,先寄發信件者未必即構成信件騷擾,
合先敘明。但 ssnlee 於信件中多次表明"等你有種點再來談吧,我不喜歡
跟孬種私信。"等類似語句。此類語句不斷出現,是否可援前述判決先例
認定為信件騷擾。本板認為, ssnlee 並非全然拒絕溝通,乃是附條件
的拒絕溝通,此由信件中"你不敢答應同時同篇一起公開信的話 就別寄信給
我了"、"敢的話一句話我馬上找機會幫你"等語句可知,此類附條件的拒絕
溝通,若 el4e8d 繼續寄發信件,是否即為信件騷擾,是否可援本板早期判決
先例 #14xM0aHS 加以處罰?本板認為尚有疑義,故不予處分。』
4.不服理由︰
本人僅針對此篇#1KHt8hKR (Violation)判決文之第3、4點不服,
其餘第1.2.5.6.點判決,本人皆無意見。
以下闡述不服理由,
(1)
longbow2法務在#1KHt8hKR (Violation)判決文之第3點中,
提出『本人非全然之拒絕溝通』此點為理由對ssnlee不予處分。
但本人並非在所有信件中都是『非全然之拒絕溝通』
本人在[證一]此篇信件中提到(寄信時間是10月7日 20:16)
「還有 我已經受夠你的歪理了 你別再寄信過來」
此乃『本人全然拒絕ssnlee寄信過來』的鐵證
然而,ssnlee在本人全然拒絕其寄信過來後,於(10月7日 20:27)
依然寄信[證二]來謾罵
此完全符合信件騷擾的判例
故請法務修正第3點判決,對於ssnlee信件騷擾的部分做出處分
(2)
longbow2法務在#1KHt8hKR (Violation)判決文之第4點中,
引用的這段話"你不敢答應同時同篇一起公開信的話 就別寄信給我了"
乃是本人說的話,而非ssnlee說的話。
應是本人第三次檢舉文所附證據有10篇是本人的信
裡面提到本人拒絕ssnlee寄信過來的語句
其中之一即是出自[文章代碼(AID): #1KC__xwh (Violation)]
"你不敢答應同時同篇一起公開信的話 就別寄信給我了"
法務引用錯誤,請法務做出修正。
(3)
longbow2法務在#1KHt8hKR (Violation)判決文之第3點中,
提出『el4e8d 信件中的意思是指,若非同意使用推文做為簽名檔,
就不願繼續溝通,此非全然之拒絕溝通,乃附條件的拒絕溝通。』
但本人的意思不只是如此而已,
本人在下列四封信件中
#1KC__Zkg (Violation)、#1KD00b4K (Violation)、#1KD01SMF (Violation)、
#1KD01lXE (Violation)
還有提到,本人不願收到謾罵信,
若ssnlee繼續寄謾罵信給本人,本人即視為信件騷擾。
但ssnlee依舊寄信來謾罵,longbow2法務似乎沒對這點做出解釋及判決。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1)
如下所附證一、證二
證一引用自#1KD01xmU (Violation)
證二引用自#1KD03DnJ (Violation)
(2)
#1KC__xwh (Violation)
(3)
#1KC__Zkg (Violation)、#1KD00b4K (Violation)、#1KD01SMF (Violation)、
#1KD01lXE (Violation)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