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就水桶處分不服部分請依照版務救濟管道(如向看板群組小組長申訴)。
判決理由:
本案中為兩造因板務處理而衍生之案件,依照檢舉版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第二目第一項第四款,在當事人之一方以明確拒絕溝通,另一方仍繼續寄信即
成立構成要件。
WaLaGiGi 及 ffwind 就看板違規之處分溝通未果,應於未達成共識後,依照版務
救濟管道向該看板權責之小組長申訴,而非續行寄信造成使用者之困擾,然版務部分
非法務部及其相關看板所負責,僅就站內信違規部分做審理,檢舉版所為之處分為最輕
之處分,並未違反比例原則,對於板主所為之裁判予以尊重,本案駁回。
實習法務站長 LLsolo
※ 引述《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WaLaGiGi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MBoDSkN
: 3.欲申訴之判決︰
: WaLaGiGi 處罰單一張
: 4.不服理由︰
: a.
: "使用者 newecho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目第一項第四款
: 之規定,予以罰單一張處分。"
: newecho是哪位?我是WaLaGiGi呀!
: b.
: "使用者 newecho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目第一項第四款
: 之規定,予以罰單一張處分。"
: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目第一項第四款內容為
: "對其他使用者為性行為或猥褻行為之邀約或引誘。"
: 跟該判決證據完全無關,且本人也沒有對該檢舉者ffwind有此一行為,
: 也許可能過去newecho與ffwind有過什麼快樂美好或悲傷難過的回意
: 但此一引用規章
: 已嚴重使我對於"假設"去"對ffwind進行性行為或猥褻行為之邀約或引誘"一事
: 感到相當"心裡覺得噁心"、"心情感到不悅"、"身體相當不適"
: c.
: "使用者 newecho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目第一項第四款
: 之規定,予以罰單一張處分。"
: 姑且就當作該判決判決者因一時觀感神經錯亂,
: 或內心超愛newecho導致寫錯id,
: 也節省本人再寫一次申訴文的時間。
: ffwind身為一版版主,
: 本有責任與義務受理申訴文及明確說明判決理由,
: 使受判者就算無法服從判決而不得已採取向上申訴,
: 也可以明白版主的判決依據及邏輯所在,
: 以實例來說,
: 這方面前WomenTalk版版主KuoChingKou應對的就相當沒有問題;
: 姑且不論ffwind與KuoChingKou在某種程度上是否相似,
: 僅知ffwind在其判決帶有過度的個人臆測,
: 無經過再思考便盲目判決,
: 且儘管受害者依規則提出完整申訴內容,
: 而也經瀏覽明確自清及辯護內容後,
: 隨即馬上以"毫無交集"帶過,
: 不僅完全放棄其自身腦袋思考的機會,
: 並以"不再回信"之言論,
: 剝奪他人充分行使申訴權利,
: 並更進一步以此一枉為版主之行為,
: 玩弄規則使本人失去正常使用本版之權益;
: 被這種人這樣影響,
: 即便是三天反省,
: 連三秒我也覺得是種羞辱!
: 綜合以上幾點,
: 在版主有受理版友申訴義務之前提下,
: 應撤銷該次罰單判決,
: 以讓本人恢復用版權益及行使其他判決上訴權。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以下附件為正常申訴往來文書,
: 除無騷擾事由外,
: 尚有ffwind明顯不適於處理隨意判決後之申訴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