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二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7-20 17:10:27
※ [本文轉錄自 depravity 信箱]
作者: gohomexx (gohomexx)
標題: Re: 關於水桶
時間: Tue Jul 19 21:54:45 2016
※ 引述《depravity (沉淪)》之銘言:
: ※ 引述《gohomexx (gohomexx)》之銘言:
: : 板主大大:
: : 您好,我很少在生活法律版出沒,今天因為c網友經驗與本人相似,一時之間有了不
: : 理性的推文,謝謝板主的提醒,我才了解板規。也明白了要維持生活法律板的討論風氣需
: : 要多大的努力。
: : 在此向板主及板友致歉,我以後會注意用語,也會要求自己理性討論,不會在觸犯板
: : 規。
: : 這裡有一個小小的聲明請板主考量一下,因為本人是在情緒激動下初犯,而且有打馬
: : 塞克違法情節相對較輕,可否酌減水桶日數一兩天,謝謝。
: NO,且你沒發現最近幾篇水桶妳已經是最輕的了?
板主:
就事論事:
7/12 Hanbor 網友於文中使用 "雞巴"
-> 水桶兩週
7/18 ocean1025 網友於文中使用 "屁孩" x 2
-> 水桶兩週
7/19 本人 推文 [這種 "x人" 就想先漫天開價殺你一筆]
-> 水桶兩週
你的公告也明確的說明你認為本人使用馬賽克,
那你如何確定本人必定使用不雅字?莫非你有他心通?
以本人上下文此處可以使用
賤人 <~ 不雅
壞人 <~ ?
女人 <~ ?
老人 <~ ?
惡人 <~ ?
即然有各種可能又是馬塞克,理論上應該從輕量處,
卻跟其他明顯使用不雅用語的人一樣,這是否違比例原則?
如果 X人 算不雅用語,那 家X福 算不算? 有可能是家賤福?家爛福?
以後板上要不要禁用 X 或其他馬賽克字樣?
我沒有要求你取消水桶,但希望你考慮一下,處罰應有一些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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