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toman (某軍人老愛被打臉)》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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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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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檢舉人疑似為分身眾多之公告ptt不受歡迎使用者,依站規規定,
: 不受歡迎使用者被褫奪公權,且只能持有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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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由hateonas送交賬號部,請待賬號部結果。
帳號部判定為不受歡迎使用者,不影響本板判決,亦不影響你違反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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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使用他人推文製作簽名檔為聊天板風氣,該文字無不雅或中傷文字
: 本人無傷害該使用者之意,故懇請再重輕量刑
任何人未經同意重製其推文為簽名檔,均違反站規,不因其主觀認知而有量刑差異,
且罰單一張乃本部最低之處分,應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