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Violation判決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2016-11-19 09:29:01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kissinwang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站務警察
(b)文章編號:我被退註了,看不到~~不過大致知道應該是以下文內所述兩位申訴我
3.欲申訴之判決︰可憐哩,我被退註了,被收到判決的信件還不能直接轉來本板,故使用
        複製貼上,重點是被退註還會收到罰單........
#1OBoxaKL (ViolateLaw)
作者 [Ptt警察局]
標題 [報告] 違法報告
時間 Sat Nov 19 00:40:02 2016
───────────────────────────────────────
站務警察判決:
kissinwang因亂發廣告信行為,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請到 PttLaw 查詢相關法規資訊,並從主選單進入: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 】=> (1)ViolateLaw 繳罰單
以繳交罰單。
#1OBoxh8s (ViolateLaw)
作者 [Ptt警察局]
標題 [報告] 違法報告
時間 Sat Nov 19 00:40:10 2016
───────────────────────────────────────
站務警察判決:
kissinwang因亂發連鎖信行為,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罰單處份,特此通知
請到 PttLaw 查詢相關法規資訊,並從主選單進入:
(P)lay【娛樂與休閒】=>(P)ay【Ptt量販店 】=> (1)ViolateLaw 繳罰單
以繳交罰單。
最重要的是『我被退註了』,你要我怎麼繳罰單阿,這一整個法理完全沒有依據!
真是好笑的判例........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4.不服理由︰
一、亂發廣告信
   本人所發信所使用的是 PTT2 的信箱,而且是針對於討論關於我的『文章作者
   』進行發信的,就我所知我所回覆的檢舉人,其於本站文章,對本人有所誤解,故
   特發此信說明澄清,並且具名負責,而所回覆內容為:
→ bluedolphin : 你那用~來斷句的習慣改不掉是不是? 140.128.67.245 11/16 09:50
我不覺得用~是什麼問題,也不是什麼錯誤,而我為什麼需要改呢?除非正式文書,在BBS
上我還是很喜歡用~來代替標點符號!
→ rainform : 難保看板成立以後變成該計畫的變相 36.232.55.117 11/17 10:50
→ rainform : 宣傳媒介。不然除食安相關新聞之外 36.232.55.117 11/17 10:51
→ rainform : 實在看不出來什麼「準備好」的跡象 36.232.55.117 11/17 10:52
→ rainform : 除非是在說「該項計畫」準備好了, 36.232.55.117 11/17 10:52
→ rainform : 但又如何?先提出「避嫌」計畫吧。 36.232.55.117 11/17 10:54
→ rainform : 該不會是該計畫裡有一項成果目標 36.232.55.117 11/17 11:02
→ rainform : 是要在PTT成立食安相關專板吧(笑) 36.232.55.117 11/17 11:03
→ rainform : 不然那麼執著於開板的人還真少見。 36.232.55.117 11/17 11:03
這個不是什麼政府的計畫,是我要『讓這個看板賦予他的功能經營人氣的點子』我要開這
個看板不是第一次了,PTT在食品相關方面(包含我這次聯署是第五次了)~但新看板經營哪
這麼容易,又不是八卦板,沒有人誰來,而當重大議題來,看板要發揮功能的時候,又剛
好看板就被收了(恩~~或許我們該覺得這一切都是巧合)
TT 有關食品相關看板
本人發信目的不違反一般網路服務所認定之要點:
1.蓄意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
2.在網路上發表或散布恐嚇、誹謗、人身攻擊、侵犯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公序良俗
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3.在網路上提供違反各項法令之商品或服務。
4.有濫發電子郵件、蓄意破壞他人電子郵件信箱或有竊取、更改、破壞他人資訊、危害通
信之情事。
5.有違反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行為者。
該兩位檢舉人,於貴站文章上明確定義點名本人,故本人發信說明其疑慮,何來『亂發』?
再來所謂的廣告定義(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文):
1 一種宣傳方式。將商品用文字、圖畫宣告於大眾,或登載於報章雜誌,或經由電
    視、收音機的傳播,或印成傳單小冊散發,以招引顧客,推銷貨物。
2 任何形式的公告。其目的在直接或間接幫助銷售商品,或幫助主義、學說或觀念
    的流傳。
本人發信目的並無要要招攬此兩位檢舉者為我的顧客,更無要推銷什麼貨物 
(我上面可什麼都沒有賣,僅是針對這兩位檢舉人對我的誤會,進行清楚的說明!)
針對以上論點,提出申訴!
此外其內容所述:(抱歉,被退註,所以剛剛才看到內容~所以後來補充)
3. 觀其信件內容,雖無直接商業廣告之證據,但仍有廣告行為,亦屬前開規範同目之二
,亦應處罰單一張。
沒證據,怎麼又有廣告行為,難不成這是『實質影響力之說』?
這........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回應了(嚇壞寶寶了)~
二、亂發連鎖信
本人在本站帳號『已經被退註了』此發信行為屬於 PTT2 的 kissinwang 帳號,
其處理原則應該是處罰該站的帳號,怎麼是處分本站帳號呢?
更何況,本人並無『亂發』上的使用,是『針對』貴站『特定』使用者,一篇一篇發的!
也煩請詳查,並且可以參照檢舉人所提供的證據『其信件內容時間都非同一時段發送)
故亦無所謂的『連鎖行為』,故提出申訴,謝謝﹗
以上為本人非常之不服理由,但相信PTT站方人員的素質,本人收罰單事小,但其判決
依據貽笑大方成為判例事大,故提出相關申訴,也歡迎將此文轉入『站務人員相關講座』
以提升PTT站務人員的『法律素質』,謝謝~
不然我還以為PTT是共產黨在管的,更可笑的是在某隱版,陪審團決議本人帳號無罪!
說我被判決沒事怎麼又有話說的推文:
既然被判決沒事,當初檢舉申訴我的人不就是『誣告』,我憑什麼沒什麼好抱怨?
在PTT又不能對『此類濫訴問題進行提告』,那不就是要我好棒棒的『謝主榮恩』
其可以參照一個內容不可以外轉的判決:#1O5aRJmt
假使ptt真的有心辦理:『2017 第一屆站務人員法律講座』而不是打假球,
在ptt板主素質上,使用所謂的站規、組規、板規,也請不要違反中華民國憲法所附與
人民的基本權,並且建立相關站務人員有『尊重人權』的概念下去執法!
以上,我說完了,謝謝。(此文歡迎外轉,不需要本人授權,也歡迎討論!)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其參照一般商業網際網路連線服租用約定條款及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文,對於廣告
 的定義!
最後根據:
1-4、站內回覆文章之合理使用
在不涉及攻訐、侮辱、商業用途、假冒他人、扭曲文義、斷章取義或其他違反本合約、
法律之精神的條件下,您瞭解並同意本站其他回覆您文章之作者,已獲得您無償授權,
可於本站內引用您於本站所刊登之內容(含發文與推噓文)。當然,對於各種情況惡意
之引用於本站內仍不被允許。
本人亦不帶任何上面所敘述之情事......
更不要說,貴站怎麼處罰到 PTT2 的帳號使用者的行為了?
那我會不會本人在路上闖紅燈,被貴站的人檢舉,沒收到罰單,結果收到帳號罰單,因為
有人在看板檢舉說我行為不檢點,這個判例真的是......又或者我在路上跟別人吵架,
然後PTT上就被申訴,其言論不堪......這個邏輯,也希望庭上能夠明白了解我要表達
的,謝謝。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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